新华社南宁9月26日电(记者胡佳丽)记者从广西南宁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百花岭至埌东客运站下行区间“1·22”侵限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26日公布:根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该起事故16名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8名事故责任人分别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被给予诫勉和作出书面检查处理,3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还对事故责任单位广西中化明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做出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58.5万元。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2021年1月22日15时42分,因道路地质勘察施工,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百花岭至埌东客运站下行区间公里标K27+900米处隧道被地质勘察机械钻穿,发生地铁侵限事故,造成轨道交通1号线短时关闭停运,直接经济损失306.65万元,社会影响较大。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南宁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应急局为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为成员单位的轨道交通1号线百花岭至埌东客运站下行区间“1·22”侵限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勘察单位在组织开展道路地质勘察施工中,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且在勘察钻探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现场技术(作业)人员的操作和处理措施不当,最终导致地铁隧道管片被钻穿,穿透的钻杆与行驶中地铁列车发生碰撞,造成地铁侵限事故,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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