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徐鹏航、邱冰清)为做好冬季防寒保暖工作,有效预防职业性冻伤事件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寒保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前对本地区防寒保暖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存在低温作业和低温天气作业的重点行业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防寒保暖措施,包括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设置必要的取暖、烘干等设施设备,提高作业场所温度或为劳动者提供温暖的休息室,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和调整劳动者低温天气工作时间,尽可能减少劳动者在严寒时段的户外工作时间等。
通知明确,加强低温作业和低温天气作业的女职工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低温相关禁忌作业。
通知强调,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要提前做好冬季突发大规模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场所的防寒保暖应急预案,为低温天气下防疫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取暖设备及防寒保暖用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做好冬季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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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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