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统筹协调与制度联动的原则,全国股转公司近期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29件业务规则,于11月12日发布。
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截图
本次修订对涉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股转系统)股票挂牌、持续监管、交易监管和市场综合管理等业务的相关规则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删除了与精选层相关的规定,以保障北交所开市后各项业务与规则的有序衔接。
上述业务规则自北交所开市之日,即11月15日起施行。
鉴于北交所开市后,精选层发行审查工作将整体平移,全国股转公司同步对13件相关业务规则予以废止。
11月12日,全国股转公司还发布了全国股转系统定向发行可转债制度的业务细则和配套指南,自11月15日起施行。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可转债兼具债性与股性,与新三板市场特点较为契合,全国股转公司将持续推进基础层、创新层制度优化和服务创新,提升市场融资功能和活力,更好支持挂牌公司创新发展。(记者姚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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