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由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明确生产销售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市场监管人员的属地监管责任,要求生产者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领导责任、综合监管责任和直接监管责任,充分保障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暂行办法聚焦生产行为难规范、监管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着力打通协同监管堵点,明确全覆盖例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等要求,细化检查要点、检查内容和结果处置等规定。
记者:赵文君
编辑:艾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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