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12月10日电(记者苏万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区议会一般选举10日举行。这是香港特区完善地区治理体系、重塑区议会制度后的首次区议会选举,意义重大。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今年5月2日公布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其中包括区议会要重回香港基本法第九十七条下非政权性咨询组织的定位,使其去政治化;特区政府会优化区议会的咨询和服务职能;重塑后的区议会将担当配合特区政府的角色等。
为落实重塑区议会的建议方案,特区政府修订了相关法例。5月30日,《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刊宪,次日提交香港特区立法会进行首读和二读,7月6日三读并全票通过,这意味着重塑区议会的相关立法工作顺利完成。7月10日,《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刊宪生效。
香港特区第七届区议会由委任议员、地区委员会界别选举产生的议员和区议会地方选区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数目比例约为4:4:2,另有27名当然议员,区议员总数将有470名,即委任议员179名、地区委员会界别议员176名、区议会地方选区议员88名、当然议员27名,任期四年。
本届区议会一般选举提名期从10月17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提名期内,18个地区委员会界别和44个区议会地方选区的选举主任共接获399份提名表格(不计算1名已退选的人士)。
11月10日,区议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399名候选人的提名审查,认为全部候选人符合“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并裁定他们的提名为有效。
12月10日举行的第七届区议会一般选举,将选出176名地区委员会界别议员及88名区议会地方选区议员。
新一届区议会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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