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18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十七条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措施。
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建设,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内在要求。意见明确,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绿证国际应用稳步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有力支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意见明确,加快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原则上当月完成上个月并网项目建档立卡。推动绿证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通,各地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绿证交易区域。健全绿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绿证价格监测,研究建立绿证价格指数,引导绿证价格在合理水平运行。
意见从灵活满足用户多样化绿色电力消费需求角度出发,提出了完善绿证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的具体举措,包括健全绿证市场价格机制、优化绿证交易机制、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等。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印发,有助于充分激发绿色电力消费需求、释放绿证市场活力,对以更大力度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