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进一步提升自贸试验区的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推动自贸区的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作为连接国内与国外的重要枢纽,自贸试验区肩负着“改革试点先行”与“开放压力测试”的双重使命,有利于深化国内外贸易一体化,以更高的开放水平、更大的改革力度和更有效的方式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畅通。
此次19条措施涉及多个具体领域、针对多项具体难题,为自贸试验区大胆试、大胆闯创造了更好条件和环境,对建设开放高地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有利于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相关措施从进口贸易、离岸贸易、保税维修、医药进口、跨境电商等多方发力,在前期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程度,有利于相关地区和企业精准应对国内国际环境变化带来的新挑战,在适应国际经贸新形势的过程中,找到新的贸易增长点。
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吸引外资。通过在自贸试验区内实行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放宽外资准入、降低外资门槛等举措,能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更强大的制度优势、更便利的投资条件吸引优质外资,为相关地区的改革发展带来更多增量资金。
有利于畅通国际物流,提升商品服务传输效率。在当前形势下,物流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正日益显著。《措施》在航空、铁路、多式联运及航运等国际物流方面展开积极探索,提高交通运输的管理服务效率,做好商品服务在跨国运输的衔接,畅通国际物流方面的内外联动,将促进中国对外贸易与双向投资整体效率的提升。
有利于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创新,扩大金融开放。《措施》提出丰富商品期货品种、开展本外币合一的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能够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有利于扩大与规范金融开放,从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有利于完善经贸领域的法律法规,保障经贸企业的合法权益。国际贸易与投资的发展,必然伴随着法律需求的增大。通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关于多种运输单据物权凭证的司法实践与探索,有助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贸易效率。加强、完善对区内境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能够有效保障区内企业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奠定基础。
可以说,《措施》的出台给自贸试验区及相关企业带来了新发展机遇,他们既是政策的受益者,也是政策的实践者。
一方面,自贸试验区应积极做好新老政策的对接,既要注重政策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连续性与协同性,又要加快推动新措施尽快落地、精准落地、高效落地。另一方面,相关企业应加快自身体制创新与转型升级,精准把握新措施,适时调整自身业务方向与发展模式,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自主创新,积极引入新资金、新人才与新技术,提升核心产品质量与竞争力,为高质量发展创造新优势。只有这样,自贸试验区作为开放高地的“海拔”才能越来越高、辐射带动作用才会越来越大,最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强大推动力。(王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