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品牌最近上市了名为“剁椒鱼片汤面”的新品,宣传图中方便面上铺了数量可观的鱼片,然而实物仅有小鱼模样的食品,与宣传图大相径庭。对于“剁椒鱼片汤面”中的鱼片何在,客服回应“没有鱼的,只是口味是这样”,鱼味来源于粉包内的调味粉。其提供的产品配料表显示,该款方便面的粉包含有“鱼汤水产调味粉(含鱼36%)”,菜包内含有“脱水复合鱼片0.2克(动物性水产制品)”。实际成分与宣传图存在较大偏差,让该品牌陷入“重新定义了鱼片”“企图通过卖萌掩盖诈骗的事实”“在玩抽象”争议。
很久之前就有人调侃,“我有一个梦想,吃到方便面包装上的面”,经过这么多年的实践,大多数人对红烧牛肉面里象征性的牛肉粒、海鲜面里的海鲜末,以及此次剁椒鱼片汤面里的鱼味,已经见怪不怪,鲜有人较真。更何况,宣传图中往往还标注着“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虽说是蚊子大小的字蜷缩在犄角旮旯,但吓唬吓唬心有不甘的消费者,让他们不要为了三五块钱的东西“搞事情”还是有用的。一来二去,一些领域的“图骗”已经成为一种“常识”,好像谁要较真就是没有基本的消费常识,就是对几块钱的东西期待过高。可正如有些网友所说,从来如此就对吗?价格便宜就可以货不对板吗?
除了方便面等食品,外卖商家从店铺到菜品全面“精装修”,再标注“图片仅供参考”试图免责,也是“通行”做法。不过,最近就有商家因外卖宣传图片与实物不符被大学生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审理认定该店存在欺诈行为,向大学生支付3倍赔偿,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认定为500元。另有专业人士指出,“图片仅供参考”本身就是商家推卸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免责条款效力有限,不是免责理由。可见,若“卖家秀”和“买家秀”天差地别,致使消费者误认、误购,真要追究起来,加不加“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商家都责任难逃。
与外卖“精装修”不同的是,人们对方便面“精装修”的预期更高,或许二者都存在“买家秀”与“卖家秀”相去甚远的情况,但由于消费者对后者认知程度更高,虚假“卖家秀”并不一定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这也导致不是所有虚假“卖家秀”都会受到法律约束。比方说,对虚假广告的认定不仅强调广告的不实性,也十分注重误导性,广告法列举的虚假广告五个方面表现就强调了“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欺骗、误导消费者”。在实践中,认定“图骗”构成欺诈的门槛也较高,需要结合具体证据和事实判断。
即便如此,商家不必偷乐,因为换个角度看,如果“图骗”诱导了消费者误认、误购,商家要承担责任;若是没有,费劲做宣传、打广告的意义何在?广告的作用是劝服,越有信息价值劝服力越强,一则大家都知道不可当真的广告,相当于没有信息含量,也就不能促进新的需求、培养新的喜好和要求,只会让商家陷入麻烦。这就是虚假“卖家秀”的尴尬处境。大卫·奥格威等广告大师赞许实事求是的广告宣传,不是没有道理的。(维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