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厅下单还不到10分钟,工艺复杂的如红烧肉、花胶鸡等餐品就已端上桌,让不少消费者犯嘀咕:这是不是预制菜?近几年,以“30分钟做一桌大餐”为招牌的预制菜产业发展迅猛,成为消费者的“新宠”。然而,对于在饭店、餐馆吃到预制菜,消费者有不同看法。
随着锁鲜技术、冷链技术的发展,预制菜的菜品种类越来越丰富,市场越来越普及。有关专业机构调研预测显示,2022年我国预制菜行业规模达4196亿元,预计到2026年,预制菜市场规模将达10720亿元。今年,“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还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预制菜行业迎来发展的东风。
目前,预制菜行业下游最大的需求来自餐饮企业,占比达80%。小吃快餐店、连锁店、主打外卖的餐饮店、乡厨、团餐食堂等,是预制菜应用的主要场景。对于餐饮企业来说,使用预制菜可以丰富供应、提高时效、减少人工等成本。为此,连锁餐饮企业普遍热衷于使用预制菜,部分餐厅八成以上的菜品是预制菜。
不过,对于消费者来说,在饭店吃预制菜可谓“众口难调”。有的消费者表示,预制菜可以让自己享受更快的上菜速度和高效的服务;有的则认为,在外面吃饭不能没有“锅气”,花了钱却吃预制菜,给人一种“被宰了”的感觉;还有的消费者主张,菜品口味最重要,是不是预制菜无所谓。
俗话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有的消费者能够接受预制菜,有的消费者比较抵触,这是正常现象。对于餐饮企业来说,使用预制菜必须事先告知消费者,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一般说来,消费者下馆子或到餐厅聚餐,通常都是冲着大厨的手艺,所以餐饮企业如果提供的是预制菜而非现制菜,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由消费者自己决定是否继续就餐。反之,倘若企业有意遮遮掩掩,故意给消费者制造大厨现做、食材新鲜的误解,属于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现实生活中,使用预制菜不预告的现象时有发生。前不久,浙江杭州一对新人在市区一家知名酒店定了一场价格不菲的婚宴。事后却被亲朋告知,每桌5988元的喜宴性价比不高,16道菜有7成是预制菜,“1196元就能配齐菜单上相同的菜品”。餐饮企业不主动告知使用预制菜,或许是担心一些消费者不能接受,再加上为自身的利润空间考虑。殊不知,这种行为无异于“饮鸩止渴”。消费者一旦发现真相,就会对于商家的信誉产生质疑,进而选择用脚投票,将商家拉入黑名单。
无论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还是规范餐饮行业健康发展的考量,预制菜要想普及推广,“预告”必须跟上。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引导广大餐饮企业,主动履行告知义务,把预制菜的品牌、保质期等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自主选择。只要把事情摆在明面上,不给消费者制造被欺骗的感觉,相信不少消费者还是能够理解企业的做法,进而愿意主动了解新事物,尝试和接受预制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