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颁布——
为节能降碳提供有力支撑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有了新办法。为进一步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颁布了新修订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出台《办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节能审查工作效能,将对各地区扎实有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形成有力支撑。
每年可节能超700万吨标准煤
什么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这是提高新上项目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减少能源浪费的一项重要制度,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数量庞大、涉及领域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是全社会能源消费增量的主要来源之一。”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环业务部主任张英健说,节能审查制度是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抓手。
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超5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1%。交通、能源、水利等传统技术设施改造升级,5G、特高压、城际高速公路、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步伐也在加快,为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也创造了巨大的绿色节能空间。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节能审查以节能相关政策制度和强制性节能标准为重要依据,对项目的能效水平、用能情况、节能措施等进行全面审查,引导和推动项目选用先进工艺技术设备、规划合理可行的能源管理机制,对扎实有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形成有力支撑。根据近年数据测算,通过开展节能审查,全国每年可节约能源超过700万吨标准煤。
主动适应“双碳”新要求
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本次《办法》在此基础上进行新修订。
“十四五”以来,中国多份重要文件都对新形势下的节能工作作出一系列新的部署安排,对进一步完善节能审查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随着节能制度建设和工作实践不断创新发展,地方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总的来看,原办法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本次修订注重加强政策有效衔接、调整优化重点环节,比如突出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导向;将省级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5000吨标准煤提高至1万吨标准煤,提升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管精管好。将节能审查有关情况作为节能监察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闭环管理。
张英健认为,《办法》主动适应了碳达峰碳中和新形势新要求。比如,对于具备碳排放统计核算条件的项目,《办法》提出应在节能报告中增加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降碳措施、碳排放情况对所在地完成降碳目标任务的影响,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为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奠定了工作基础。同时,《办法》更加注重提升节能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促进企业节能增效
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实效如何?
“在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
——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节能审查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本地区能耗强度降低管理要求等方面作为重要审查内容,有效发挥了节能审查的能效源头把关作用,促进能源要素逐步向能耗低、能效高、附加值高的项目流动和配置,切实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充分发挥节能服务功能促进企业节能增效。节能审查“管”“服”一体,通过行业对标、专业指导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出技术路线优化、工艺设备选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国内外可借鉴的先进适用经验做法,帮助项目单位通过节能和提高能效实现降本增效。
国家节能中心主任任献光说,本次《办法》修订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着力提升节能审查效能,将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这也是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重要制度设计,将充分发挥好节能审查制度在节能降碳工作中的源头把关作用。
“相信《办法》将能够有效指导各有关方面有力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推动节能审查制度落地落实,为我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张英健说。(记者 李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