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一汽-大众和克莱斯勒两家车企的处罚落地,二者分别被罚2.4亿元和3168万元,这也是继湖北宝马经销商遭受反垄断处罚后再次有外资车企被罚。当时,武汉4家宝马4S店共被处以162万元罚款。
11日,国家发改委透露,针对美国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已基本结束,在做最后沟通后,将很快进入处罚程序。
近期多家外资企业接受我国反垄断调查,奥迪、高通、微软等跨国公司纷纷卷入,国内外各界对此高度关注。对此,许昆林说,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查处的涉案企业中,既有内资企业也有外资企业,既有民营企业也有国有企业,既有中国民族品牌如茅台、五粮液等国有知名企业,也有某些大型跨国公司。
日前,上海市物价局对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上海地区经销商上海越也、上海名创、上海信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价格垄断行为分别作出了处罚决定,对克莱斯勒公司处罚款3168.20万元,对3家经销商处罚款共计214.21万元。
记者9月1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湖北省物价局日前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部分奥迪经销商在湖北省内实施价格垄断行为作出处罚,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4858亿元;对湖北鼎杰等8家奥迪经销商罚款共计2996万元。
记者8月17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该局对奔驰汽车的垄断调查已经掌握相关证据,其对下游售后市场的零部件价格以及维护保养价格进行控制,为典型的纵向价格垄断。数据显示,奔驰C级零整比高达1273%,相当于一辆奔驰车零部件能购买12辆整车。
经湖北省物价局调查,部分湖北地区宝马经销商,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统一PDI检测费标准,达成并实施价格同盟,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利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8月5日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全球副总裁玛丽·斯纳普(Mary Snapp)一行进行了反垄断调查询问。国家工商总局正告微软公司要严格遵守中国法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案件调查,保证案件调查的客观公正。微软公司承诺遵守中国法律,全面配合国家工商总局的调查工作。
进入中国22年来,这是其第一次被中国反垄断机构调查,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在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部分对微软中国涉嫌反垄断一事已经秘密调查有一年时间了,若真的成立,微软中国不仅将面临罚款,还会被要求改正这种行为,“改正之后,其商业和产品销售模式都会受到影响。”
早在十年前,微软就在美国本土和欧洲市场遭遇反垄断调查。2004年8月,美国加州多个城市政府联合对微软公司提出起诉,控告其“滥用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领域的垄断地位,对商品制定不合理的价格”;2004年12月,欧洲法院勒令微软“剥离视窗操作系统中捆绑的媒体播放器软件”、“向竞争对手开放一些软件的源代码”。
高通在安卓手机芯片市场的份额居于绝对优势,“2013年,高通在安卓设备芯片中份额达到48.7%,领先第二位三星20个百分点,国内新兴芯片厂商华为海思占比仅为2.8%”。高通出售芯片,以客户须先获得和持有其专利许可为前提条件。
美国高通公司的专利授权模式可能在以下7个方面存在问题:第一,以整机作为计算许可费的基础;第二,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捆绑许可;第三,要求被许可人进行免费反许可;第四,对过期专利继续收费,第五,将专利许可与销售芯片进行捆绑,第六,拒绝对芯片生产企业进行专利许可;第七,在专利许可和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查明垄断真相并实施处罚并不是终点,应当把反垄断重点放在破旧立新的制度建设上,彻底消除垄断滋生的土壤。
对内资、外资企业施以相同法度的反垄断将进入常态化,成为中国经济“新常态”的有机部分。
垄断行为的产生既和市场竞争不充分有关,也与自由竞争受到非市场因素的阻碍有直接联系。
没有这些反垄断执法者的勇气,就不会有中国反垄断执法目前的格局,万事开头难,他们需要被鼓励。
近年来发改委等部门针对诸多行业价格垄断的调查,呈现出从日常消费到大件消费、从国内企业到合资及国际企业的特征。
现在公众总体感觉处罚力度太轻,不痛不痒,毕竟,四家处罚款项总额还抵不上一辆宝马车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