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9月7日电(记者刘明洋)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7日会见传媒时表示,特区政府当日分批向在任区议员发出宣誓仪式邀请函,在任区议员会分成四批进行宣誓工作。首批是港岛区区议员,将会在9月10日举行首场宣誓仪式。如果有人拒绝出席宣誓仪式,便等于丧失区议员资格。
林郑月娥介绍,截至9月4日,特区第六届区议会本来共有479名议员,其中260名已自动辞职;另外8人因其他原因丧失资格,譬如被拘禁或已离开香港。所以现在剩下211名区议员须进行宣誓。
林郑月娥说,她已按照《宣誓及声明条例》授权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担任区议员宣誓的监誓人。为确保所有宣誓人都是真诚、庄重地进行宣誓,宣誓仪式要安排妥当,包括他们须逐一在国旗和区旗前宣读誓言和遵守宣誓仪式及场合的相关规定。邀请函内容十分详细,包括衣着等各方面细节,都让区议员清楚知道宣誓仪式的安排。
林郑月娥说,在宣誓完毕后,不会即时公布该项宣誓是否有效,但会尽快在宣誓仪式后通知宣誓有效的区议员,他(她)已经进行了有效宣誓,可以继续担任区议员。至于一些令人有怀疑的宣誓,不能完全信纳他(她)是效忠和拥护的话,也会给机会让他(她)作出申述,然后再由监誓人作出判断,监誓人有需要时也可征求进一步法律意见来支持其最终决定。最终决定如果是宣誓无效,该宣誓人会即时丧失区议员资格。
今年5月,香港《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正式生效,规定区议员等公职人员均要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
林郑月娥指出,该条例对于维护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进一步确立“爱国者治港”原则有重大意义,也有利于“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未能依法宣誓的人士包括区议员,将即时丧失其出任的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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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雪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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