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宝臣 编辑/胡艳芬
清朝八旗之外,还有镶黄、正黄、正白包衣三旗,由内务府统领,为皇室服务,称之为内三旗。包衣是满语音译,全称包衣阿哈,即家奴之意。
内务府三旗自成系统独立运行,负责管理皇家事务,诸如膳食、服饰、工程、庄田、畜牧、采办等,同时分理盐政、榷关(征收关税的机构)事宜。首领称总管内务府大臣,由皇帝在满洲王公、内大臣、尚书、侍郎中特简,直属机构有广储、都虞、掌仪、会计、营造、慎刑、庆丰七司与上驷院、武备院、奉宸苑三院,以及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处等三十多个附属机构。
内三旗包衣尽管身份地位较低,但在当兵、入学、科考、做官等方面的权利与普通旗人并无显著差别。
同样是做奴仆,伺候的主人等级越高,获利翻身升迁的机会就越大。奴仆争攀高门的热情也许比常人更为炽烈。服务皇上的奴仆若获得宠信,掌权担任要职的机会远高于下五旗的包衣。清代内务府旗籍中,跻身庙堂高位者多矣。内三旗官兵建功立业成绩突出,奉旨能够脱离包衣籍,改入上三旗的旗下佐领,变成正身旗人。这种出自圣恩的“抬旗”现象并非制度惯例,全凭皇上意愿。
当代许多有关曹雪芹的生平介绍,都指他是汉军正白旗人,这是极不准确的。内务府三旗皆是满洲旗,并不存在所谓的蒙古旗与汉军旗。内务府掌控的佐领,初期包括九个满洲佐领、十二个旗鼓佐领、一个高丽佐领和二十个内管领。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普增至十五个满洲佐领、十八个旗鼓佐领、两个朝鲜佐领和三十个内管领。“旗鼓佐领”由在关外被强迫入旗的汉人组成。奕赓在《寄楮备谈》中讲道,“内务府三旗汉军佐领,俱名旗鼓佐领,旧作齐固佐领。”“内管领”满语称珲托和,意为半个佐领,又称“辛者库牛录”,意为“内管领下食口粮人”,系最低等的家奴。
曹家确实是汉人,祖籍一说为辽宁辽阳,一说为河北丰润,清军入关以前,曹玺之父曹振彦于天命六年(1621年)归附后金,编入正白旗满洲“包衣人”,不久成为皇帝的家奴,三代中四人出任江宁织造,圣眷始于曹玺,盛于曹寅,败于曹頫。曹家是内务府包衣世家,无论官职与权限,还是工作性质,都是单一的,从未进入过朝廷政治权力的核心圈。尽管圣眷优渥,曹家却始终未能得到抬旗恩赐,从而脱离包衣身份。
常有人说,在清朝,八旗官员对皇上一律自称奴才,只有汉官对皇上才能自称臣。然考之清史,这种说法显然缺乏依据。乾隆以前,旗籍官员奏折具名称臣或奴才,并没有一定之规。非内务府旗籍的八旗官员有时称奴才有时称臣。
雍正似乎不喜欢奴才一词,《钦定八旗通志》卷首九“敕谕三”讲“凡奏章内称臣、称奴才,俱是臣下之词,不宜两样书写,嗣后着一概书写臣字。特谕。”乾隆时进一步规范称法,《清高宗实录》乾隆二十三年二月壬申条上谕:“满洲大臣奏事,称臣、称奴才,字样不一。著传谕嗣后颁行公事折奏,称臣;请安、谢恩、寻常折奏,仍称奴才。以存满洲旧体。”八旗蒙古、八旗汉军亦然。不过这仅限于文职官员,而不包括武职。武官无论旗汉高低,具折上奏一律称奴才。
来源:2022年6月15日出版的《环球》杂志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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