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 > 正文
2021 10/ 18 17:21:25
来源:新华网

“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在京召开

字体:

  新华网北京10月18日电(记者 卢俊宇)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和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共同作为支持单位的“法学院的昨天·今天·明天——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在京举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社科大党委书记高培勇表示,法学院举办汇集多方面主题于一体的别开生面的学术论坛是对过去一年不平凡旅程的敬意,对法学院昨天的深刻思考必然延伸到今天,从而提高到规律层面加以认识,为法学院的明天乃至未来发展绘制路线图、制定时间表。未来,教师们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拓宽视野,沉淀、浸染和磨练自身素养,为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奉献法学研究和教学成果;同学们要志存高远,立志成为最高层次的法学理论家和法律工作者。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家法官学院教授胡云腾表示,中国社科大法学院虽然年轻,但其前身历史悠久,从早年的筚路蓝缕到今天社科大法学院的大踏步发展,离不开一代又一代法学家的呕心沥血和无私奉献。他寄语同学们要高度关注中国法治实践,在学习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同样注重对司法案例和司法解释的学习研究,学以致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征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以“北大教育十年的成果与经验”为主题,分别从北大法学院的历史沿革、北大法学院教学改革、北大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以及面向未来与世界法学教育的成果与经验作了精彩分享。他表示,今天大家汇聚一堂,讨论和分享法治人才培养的经验和相关成果,对于我国的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表示,进入法学院学习首先要思考“什么是法学”。在他看来,法学可以区分为作为知识的法学、作为技能的法学和作为生活的法学。学习作为知识的法学,目的是掌握法律的原则和规则,娴熟运用法言法语,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学习作为技能的法学,目的是掌握从事法律职业必备的技能,成为适合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学习和体悟作为生活的法学,目的是了解法律对人类面对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的看法,从而提升人生境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务院参事焦洪昌、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学部委员陈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莫纪宏等专家围绕中国法学教育模式的变革和新时代法治人才培育展开深度讨论,一致认为各家法学院要加强交流互鉴,培养出一流的高质量法治人才。 

【纠错】 【责任编辑:卢俊宇 】
阅读下一篇:
01002002012000000000000001110531121140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