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10日发布通报指出,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在宣传材料未明确说明贷款产品提供方、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执行不到位等多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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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指出,奔驰汽车金融2019年7月提供给经销商的相关宣传材料,将公司贷款产品和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产品放在同一页面,但未明确说明贷款产品提供方为奔驰汽车金融。奔驰汽车金融在官方网站披露《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收费项目公示》,具体路径为:购车支持—金融服务—合规宣传,列示在官方网站第3层目录下,未在网站主页醒目位置公示服务价格信息。
通报指出,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检查期间,奔驰汽车金融提供并与消费者签署的《汽车贷款抵押合同》中关于披露消费者信息的范围、使用消费者信息的时长等条款约定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通报指出,奔驰汽车金融内部的产品审查流程中,2项产品的审查记录仅有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员签名,未按照监管要求提出明确、具体的审查意见。制作的金融顾问营销指导材料、培训材料等,未经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
通报指出,奔驰汽车金融的上述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并存在消费者信息安全风险隐患。奔驰汽车金融已按监管要求进行了整改。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李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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