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4月23日电 题:一粒稻种背后的“检护民生”
新华社记者吴光于
谷雨过后,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迎来明媚的春光。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胡贵强来到仁义镇,回访一起案件的当事人。
秧田即将插秧,看到曾经绝收的稻田即将种下新的希望,胡贵强颇感欣慰。
仁义镇是雅安市的粮食主产区,2023年初,贩卖散装稻种的吕某瞄准了仁义镇及周边大量农户种植所需要的稻种市场,以优惠助农、送货上门等“高端服务”为幌子,走街串巷售卖未经国家审定批准销售的稻种。短短几天时间,购买种子的农户就达80户,销售的稻种种植面积达210余亩。
然而村民满怀希望地种下种子几个月后,却发现部分水稻只长苗不挂穗,有的虽然挂了穗却不扬花。心急如焚的农户赶紧追肥仍无济于事。“遭了!买到了假种子!”农民们恍然大悟。
2023年秋收之际,本该收获20万余斤粮食的良田颗粒无收。这一情况引起了雅安市政协委员王钰的注意。一次座谈会上,她向检察机关反映了该情况后,天全县人民检察院立即赴仁义镇永兴村、石桥村、溪口村等7个村走访。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农户了解问题稻种的情况。(周晓艺 摄)
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盯种子、化肥等领域护卫粮食安全,正是天全县“检护民生”行动的具体落实。
在田间地头,检察官们了解到,吕某虽然与农户签订了赔付承诺书,但一直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赔付承诺。
检察官还发现此案涉及相关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于是联系天全县农业农村局、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仁义镇政府、受损农户代表以及吕某等各方召开协调会议。针对天全县农业农村局长达3个多月未对吕某作出行政处罚、怠于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情况,今年1月,检察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同时敦促吕某履行赔付承诺。在各方的努力下,吕某终于向80户农户兑现了赔付承诺。
但案件并未就此终结。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将涉案稻种送至司法鉴定后发现,该稻种不符合国家标准,系伪劣种子。据吕某交代,该稻种是安徽某水稻研发中心的实验稻种,他是从乐山的一名种子经销商李某某处进的货。这批种子不仅在天全县仁义镇销售,还远销乐山、上海等10多个城市。
鉴于吕某的行为已涉嫌销售伪劣种子罪,检察机关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4年3月,天全县公安机关以涉嫌销售伪劣种子罪对吕某、李某某采取强制措施,一个横跨多省份的销售假稻种的团伙被捣毁。
今年春耕时节,拿到补偿款的农户不再图便宜,纷纷提醒左邻右舍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良种。人们盼望着,今年秋天能有个好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