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宠”不能随便“宠”!外来物种入侵风险需警惕-新华网
新华网 > > 正文
2024 09/20 21:25:13
来源:新华网

“异宠”不能随便“宠”!外来物种入侵风险需警惕

字体: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题:“异宠”不能随便“宠”!外来物种入侵风险需警惕

  新华社记者邹多为

  4厘米长的大蚂蚁、10厘米长的大甲虫、30多厘米长的大蜈蚣……如今,被称为“异宠”的小动物变成人们“心头好”的信息不时见诸媒体。

  19日,由拱北海关缉私局立案侦办的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在珠海一审宣判: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易某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1760只红耳彩龟(又称巴西龟),予以没收。易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花纹好看、外表小巧……巴西龟作为“异宠”的典型代表,其旺盛的市场需求不禁令人好奇什么是“异宠”?“异宠”导致的外来物种入侵具有哪些危害?如何防范?

  “‘异宠’是个新词,也是个热词。”海关总署副署长赵增连介绍说,有别于猫、狗等传统宠物,“异宠”多是外来物种,一般指一些长相奇特、色彩斑斓、与众不同的另类宠物,例如蛇、蜥蜴、蜘蛛、角蛙等。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异宠”写入其中,提出要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这反映出“异宠”已经不是简单的生活宠物,不论购买、饲养都要有度且谨慎。

  在赵增连看来,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异宠”一旦发生逃逸或被遗弃到自然界,在没有天敌的情形下会迅速繁殖扩散,威胁到本土生态系统;另一方面,一些“异宠”一旦到了自然界,往往会对本土物种形成巨大威胁,甚至会导致本土生物种群急剧下降。

  有的“异宠”则具有攻击性,如网上看到的火蝾螈、野蛮收获蚁,有的“异宠”甚至有剧毒,比如巨人蜈蚣、箭毒蛙,还有的“异宠”携带多种病菌,这些都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

图为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关员查获的红耳彩龟。(拱北海关供图)

  由于我国陆地边境线长,始终存在着外来物种随气流、水流等自然途径传入的风险。与此同时,伴随跨境电商和国际快递等新业态发展,外来物种传入渠道更趋隐蔽化,种类更为多样化,特别是近年来国内“异宠”市场的火爆,非法引进饲养“异宠”、违法违规放生等新情况不断出现。

  海关总署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国海关共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3.7万种次,截获“异宠”等外来物种2071种次。

  就在此次查获易某的拱北海关,今年1至8月,该关共截获禁止携带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3.1万批次。其中,检出有害生物约2.6万种次,查获三棱麝香龟、鬼艳锹甲、亚特拉斯大兜虫、吸血鬼蟹、西伯利斯陆寄居蟹等外来物种2450种次,同比分别增长47%、517%。

  据业内人士透露,当前“异宠”交易链中,很多都是非法交易,部分消费者在购买“异宠”时,由于存在对自己所购买的宠物认识不清的情况,导致消费者们很可能因此触犯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即便是作为宠物饲养,也涉嫌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海关是守护国门生物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对于“异宠”爱好者,北京海关动植物检疫处处长张红梅告诉记者,“异宠”不能随便养,所有进口的活动物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通过正规途径,在经海关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境。违规引进、携带、寄递、走私火蝾螈、巨人蜈蚣等外来入侵物种的行为是海关重点打击的对象。

  为了维护国家生物安全和人类健康安全,也为了减轻购买“异宠”所带来的违法甚至犯罪的风险,我国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已分别作出规定,有关部门联合出台配套《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从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治理修复等方面,全面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

  多方联动聚合力。2023年9月起,海关总署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依法惩治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犯罪行动”;今年以来,拱北海关加大与地方农业农村、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经营、联合调查,共筑口岸检疫防线;烟台海关开展针对性提前布控,实现高风险旅客及邮快件100%拦截;深圳海关通过打造“两个综合基地,四个特色展馆”的关区国门生物安全宣教阵地格局,实现“横贯东西、纵穿南北、口岸内外”的宣教全覆盖……

  赵增连表示,守护生物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希望“异宠”爱好者不要去购买非法引入的小动物,不要让个人的喜爱变成对大自然的伤害。

【纠错】 【责任编辑: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