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志龙,全国公安楷模、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2007年,曾在部队服役18年的郭志龙加入公安队伍,成为公安北辰分局辰昌路派出所的一名社区民警。
2010年8月,已经担任派出所副教导员的郭志龙在处置一起警情时,全身35%的面积被犯罪嫌疑人纵火烧伤,经历9次手术,患上严重的肾病并发症,几度在生死边缘徘徊。
经过4年的治疗后,本应在家康复的郭志龙主动请求返回工作岗位,谢绝了组织上对他的特殊照顾,与其他民警一样,值班、值勤、处警。
如今,已经57岁的郭志龙依旧活跃在公安战线。他说,他应该像一名战士一样,时刻冲锋在前,为自己热爱的公安事业尽心尽力。
记者:李帅
摄像:郝杰、贾洪光(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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