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交警注重人性化执法 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10月21日上午,河南省濮阳县鲁河镇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高云宏来到濮阳县交警大队,紧紧握着办案民警赵光的手说,“对事故处理结果我和家人都很满意,我们全家再次感谢你们,你们辛苦了!”濮阳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更加注重人性化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办工作难度大,群众关注。事故处理中心办案民警心中时刻装着责任,把案件及时侦破让群众满意放在第一位。2021年8月19日晚19时许,濮阳县鲁河镇76岁的高某在村口步行时,被身后一辆疾驰而来的面包车撞击身亡,肇事车辆逃逸。民警勘查发现,现场只留下一个破碎的汽车后视镜内框,现场周围没有监控,也没有目击人。民警经过连续两天两夜对附近村道、乡道交通卡口调取视频监控资料进行查找,排查车辆480多台次,案件却毫无进展。
8月21、22日是休息日,办案民警放弃休息,加班加点比对视频资料,受害人家属在事故科看到正在比对视频材料忙碌不停的民警后,送来纯净水,被民警婉言谢绝。为识别现场遗留的唯一物证车辆后视镜内框,进而锁定肇事车辆车型,办案民警先后走访12家汽车销售店,最终确定肇事车为五菱宏光系列车型。随后,民警连续工作,对106国道和101省道监控视频资料进行排查,对画面中一闪而过的车辆逐一比对甄别,发现案发前几分钟驶过的一辆豫J15***五菱面包车有重大嫌疑。8月24日晚,办案民警最终锁定肇事驾驶人高某。经过连续5个日夜的工作,“2021.8.19”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侦破。
针对不同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情形,事故处理中心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充分体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力争让群众满意。2021年2月7日6时许,清丰县农民张某驾车行至濮阳县解放大道与挥公大道交叉口南100米处,由于车速过快,与前面行驶的一辆面包车追尾,致使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前车驾驶人重伤,恐慌不已的张某随即弃车逃离现场。民警接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很快查找到事故肇事车辆登记车主张某增,张某增称自己不会驾驶机动车,该车是其儿子购买并落在自己名下。次日上午,肇事逃逸嫌疑人张某迫于压力到事故处理中心投案自首,交代肇事逃逸犯罪行为。
办案人员同时了解到,张某家住农村,系单亲家庭,父亲以农为生,26岁的张某为了能够找到对象,不久前用所有积蓄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且没有交交强险。张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十分后悔,深刻反省,主动联系家人亲戚,把借到的10000元现金交给办案民警,用于支付受害人前期住院治疗费用,同时提出变卖自己的车辆补偿受害人损失,接受刑事处罚。鉴于受害人魏某重伤一级这一情况,办案民警高鑫出具证明,积极向濮阳县道路救助基金会联系申请,为受害人申请救助金50000元,连同肇事车拍卖款17000元,送到受害人家属手中。“非常感谢你们,在此次事故中对我们一家人的帮助!”看着连日辛苦办案的民警,受害人家属连连感谢。
“对受理的每一起交通事故,大队明确要求都必须高度严谨,熟悉掌握法律法规,找到所有可以认定责任的证据,确保事故现场勘察到位、证据收集完整,让执法有依据,让事故双方当事人信服,让受害群众满意。”大队教导员韩俊闯说。针对疑难复杂肇事逃逸案件,办案民警耐心做好受害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用事实证据还原案发过程,全面打消受害人及家属思想疑虑,公平公正透明办理,确保案件依法正常进行。
该大队大队长侯秀忠介绍,大队不断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交管建设,着力提升全体民警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不断加强城区道路管控能力,遏制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组织民辅警加大对城区以及境内国道、省道、县道结合部村庄、企业、学校等单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把交通安全理念宣传至千家万户,深入每个人的心中,较大程度地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群众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全县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杰民、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