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效能,人民银行日前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起草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近年来,地方金融业态快速发展,在服务地区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机构内控机制不健全,发展定位产生偏差,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少数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甚至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加大了区域金融风险。有必要通过制定相关条例,构建权责清晰、执法有力的地方金融监管框架。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将地方各类金融业态纳入统一监管框架,明确了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赋予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履职手段,强化了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等四类机构的监管要求,并强调应当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认定和处置。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设置过渡期安排,确保平稳过渡。(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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