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中国政府网现场报道]
3月9日(星期日)15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五位负责人将就“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新华网/中国政府网将进行实时报道,敬请关注![ 2014-03-08 18:06 ]
3月9日(星期日)15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五位负责人将就“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新华网/中国政府网将进行实时报道,敬请关注![ 2014-03-08 18:06 ]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姚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刑法室副主任臧铁伟,马上将就“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记者们陆续进入会场。[ 2014-03-09 14:41 ]
各位记者,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记者会。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同志作的工作报告,所以,今天下午我们非常高兴的邀请到刘振伟先生,预工委副主任姚胜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女士,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臧铁伟先生。请他们共同就刚才所说的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这个主题回答大家的提问。现在,请大家提问。[ 2014-03-09 15:03 ]
我是新华社记者。我们发现,最近一段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这是否意味着在没有得到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改革的?今年将采取哪些重大的措施进行改革?谢谢。[ 2014-03-09 15:09 ]
今天来到这里,见到了几个老朋友,刚才提问的就是老朋友。同时,又结识了一些新朋友,见到你们非常高兴,见到你们总觉得格外的亲。[ 2014-03-09 15:10 ]
刚才给我这个问题,我想是让我谈一下对习总书记关于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理解。我感觉,强调法治,强调先立后破,是这个时期、这个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显著特点。对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和理解:第一,法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搞法治靠得住。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在改革中的推动和引领作用,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 2014-03-09 15:13 ]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总体上已经实现有法可依。现在我们现行有效的法律242件,这些绝大部分都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制定的,它们是改革的重要成果,我们要十分珍惜这些法制建设的成就。当前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首先就是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014-03-09 15:15 ]
第三,要处理好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的关系,把深化改革同完善立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先立法、后行动,在改革过程中要处理好,要做好法律的立、改、废工作。我解释一下。我们讲立法包括法律的制定、法律的修改、法律的废除、法律的解释等。我们讲做好法律的立、改、废。我举个例子,立,就是制定法律,如果说要征收环境保护税,就要制定环境保护税法,这是立法。比如说修改法律,即“立、改、废”中的“改”,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就修改了公司法。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就废除了有关劳动教养的法律规定。再比如,在中国上海自贸区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就要得到法律的授权,要有序推进改革。我再说得明白一点,凡是试点的,都必须有法律规定或者法律授权,没有法律规定和法律授权,不得试点。[ 2014-03-09 15:17 ]
有的记者在理解这个问题的时候可能有些不大一样。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初和之后的一段时间,在无法可依和在立法过程中与现在的法律已经形成这种大的环境已经不一样了。我们已经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和各个方面都做到了有法可依。现在要出台新的改革措施,就要有新的立法,要废除原来相关的做法,就要修改相关法律。[ 2014-03-09 15:20 ]
所以,要试点,就必须要有法律规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改革措施的研究方案和起草等工作,在这过程中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各有关的工作部门、工作单位在制定和研究他们改革方案的时候,就要一并考虑涉及的立法工作;二、承担法律案起草的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快有关法律案的起草步伐和进度;三、立法工作部门要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要求,督促有关方面加快立法步伐,推动改革急需的、重大的、条件成熟的法律及时出台。谢谢。[ 2014-03-09 15:21 ]
谢谢。农民日报记者提问。众所周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涉农法律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请问本届人大常委会在涉农立法方面有哪些考虑?谢谢。[ 2014-03-09 15:23 ]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涉农法律在本届常委会的立法中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列入本届五年立法规划的有制定粮食法、农村扶贫开发法,修改种子法、森林法,我简要地把情况介绍一下。(一)制定粮食法。粮食问题在我们国家是一个始终不能掉以轻心的战略问题。我们人口增加、耕地减少、消费水平提高、资源负荷重的趋势不可逆转。中央关于粮食安全提出,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要把13亿人口的饭碗牢牢的端在自己手里。所以,我们通过立法把中央的大政方针确定下来,是十分必要的。[ 2014-03-09 15:25 ]
粮食法涉及的内容比较多,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宏观调控、保障措施等,面比较宽,有三个重点:一、保证粮食的供给能力,调动主产区和生产者生产粮食的积极性。二、分清责任。一个是中央和地方的责任,不能把粮食生产的责任都压在中央,地方也要有责任;另一个也要分清销区和产区的责任,给销区也要增加一些压力,不能全部依赖产区。三、对粮食的宏观调控作出规定,全国一盘棋。现在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征求意见,我们全国人大农委已经介入,准备加快这部法的步伐。[ 2014-03-09 15:26 ]
(二)修改种子法。这部法是2000年实施的,当时是为了推动种业多元化,目前这个目标已经达到了。但是,带来了一个副作用,即现在的育种资源较分散。我们企业比较多,但比较小,竞争力不强,所以,现在准备把建立现代种业制度通过修改种子法确定下来。这次修改的内容也比较多,重点有三个方面,我给媒体的朋友介绍一下。[ 2014-03-09 15:35 ]
一、完善育种创新体系。育种怎么让它出大成果、好成果?要分工明确。支持科研院所,搞前沿性科学研究,同时为商业育种打造平台。支持大型种子企业,增加它的创新能力。推动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合作搞联盟,搞育繁推的一体化,搞产学研的结合,这是我们考虑的一个大问题。二、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责任,该政府管的政府管起来,该交给市场的市场自己做。如,建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登记制度等。但是,建立这些制度是为了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三、加大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力度,支护产权保护等要有一些新的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种子法的修改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我们的想法,看能不能今年下半年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农委的想法。[ 2014-03-09 15:39 ]
(三)修改森林法。这部法是1984年制定的,1998年作过一次修改,这次修改重点考虑两方面的内容:一、把集体林权改革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现在有8900多万的林农拿到了林权证,他们的权益怎么得到物权保护?这就需要立法。二、林业的发展方式现在要转变。林业的发展方式向生态建设方向发展,保护好青山绿水。所以,相关的制度就要做出调整。 比如,林地的保护制度、林木的采伐管理制度、生态保护制度、林业补贴制度等,都要按照保护生态的方向做出调整。[ 2014-03-09 15:42 ]
(四)制定农村扶贫开发法。在座的各位朋友都知道,我们国家大规模的扶贫开发是1986年开始的,这几十年的扶贫开发有2亿多的贫困人口脱贫,但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按照2300元人均年收入的标准计算,现在还有8000多万贫困人口,所以,在我们国家反贫困是一个长期性的任务。这部法是国务院扶贫办和全国人大农委共同起草的。现在已经有稿子,要解决的问题也很多,但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创新扶贫开发方式,我们要把扶贫从过去的输血向造血转变。现在看来,扶贫不搞地区发展、产业发展,将来贫困的问题还是很难解决。当然,我们把问题放在发展上,不是说不要帮扶到户,而是要精准到户,科学识别,这是一个大的思路问题。二是要提高贫困地区的教育水平。现在老讲一句话,不能让贫困代代相传。扶贫方面还讲,反贫困的阻断机制就是要把孩子教育好,这些我们也有一些规定。三是要建立科学的扶贫标准,扶贫对象识别、扶贫重点县的确定和退出机制。现在社会上也有一些说法,为什么扶贫县越扶越多了?我们是标准提高了,不是说贫困人口增加了。所以,下一步我们要做出一些规定,该戴帽子的戴帽子、该摘帽子的就摘帽子,不能让贫困县越扶越多。并且,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审计等都要做出相关的规定。时间关系我就简要地介绍一下。谢谢大家。[ 2014-03-09 15:46 ]
检察日报和正义网的记者。提问臧铁伟主任。刑法修改已经列入今年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此前刑法修正案(八)曾经削减了13个死刑罪名,请问这次是否会继续削减?还有,社会上针对嫖宿幼女罪有很多争议,这次修改刑法的时候有什么考虑?谢谢。[ 2014-03-09 15:47 ]
谢谢你的提问。我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正如你所说的,刑法修正案(八)在2011年已经减少了13个非暴力性死刑的罪名,这次三中全会的决定又提出了要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我国现阶段对于死刑的刑事政策是保留死刑,但是,严格地控制和慎重地适用死刑。法律规定,只有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才适用死刑。我们目前刑法的修改工作已经列入了年度立法计划,我们正在根据三中全会的精神,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和打击犯罪的需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研究逐步减少死刑的问题。[ 2014-03-09 15:48 ]
第二个问题,关于社会上对嫖宿幼女罪的广泛争议的问题。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尤其是14岁以下的儿童,采取的是特殊保护的原则,对于各类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都是刑法严厉打击的对象。1997年修改刑法的时候,针对当时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为了严惩嫖宿幼女这类犯罪,规范司法实践中的执法,专门规定了嫖宿幼女罪,把它从强奸罪里分离出来,规定了专门的构成犯罪的条件以及单独的刑罚。当时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体现从严惩治的精神。近年来,媒体也报道了一些性侵未成年人,包括嫖宿幼女的案件,社会各界对此也非常关注。我们立法工作机构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对此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多次的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听取各部门的意见、人大代表的意见;到基层的司法部门调查研究,包括调取了大量案例进行剖析、比较、分析问题的症结在什么地方。应该说,在加强对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保护,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一点上,全社会的目标都是一致的。至于下一步法律如何调整、如何完善?我们也将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程序履行自己的职责。谢谢。[ 2014-03-09 15:50 ]
我是经济日报和中国经济网的记者。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预算和决算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请问去年和今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来更好地管老百姓的“钱袋子”?谢谢。[ 2014-03-09 15:52 ]
非常感谢你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关注。对政府的预算和决算进行审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个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又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关于2013年以来人大在这方面的工作,以及2014年的工作安排,今天上午张德江委员长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已经作了全面论述。我下面对这个问题进一步具体地向大家通报一下有关情况。[ 2014-03-09 15:54 ]
继去年3月份人代会通过预算之后,人大有关机构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比如,人大预算工委每季度都要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分送给每位代表,让代表了解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再比如,财经委每个季度都要召开经济形势的分析会。这个会议要邀请有关部门来汇报国民经济计划、政府预算以及国家相关情况,我们也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报给各部门,供他们有所参考。我们常委会还听取了1—7月份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还进行了审议讨论,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供有关部门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参考。去年,我们审查批准了2012年中央决算,还进行了有关专项资金的专题询问,听取了国务院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等一系列工作。常委会还就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开展了大规模的调研,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联合开展了调研,并且还委托了很多地方开展调研,通过调研了解情况,并提出了一系列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同时,在财税立法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 2014-03-09 15:55 ]
这些工作中有四方面特点向大家介绍一下:一、开展审查工作中强调突出重点,注意绩效。预算提交上来以后,我们进行审查,包括收支数字的审查等,同时,在审查过程中又强调了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问题,有重点地选择一些部门做重点解答。比如,2013年围绕着教育、医疗卫生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情况作了重点审查,又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财税政策加强了重点审查,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今年,我们在前一阶段的审查过程中又围绕国家的粮食安全、环境保护以及社会保障做了重点审查。同时,在今年的预算审查中,根据三中全会要求,重点对财税改革有哪些措施、要做哪些工作加强了审查。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审查意见和建议。 这些意见和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是要执行的。[ 2014-03-09 15:57 ]
二,在监督过程中,围绕人大落实有关预算的决议下了很大功夫,开展了很多工作。每年的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一经批准就具有效力了,政府要严格执行,而且要向人大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在预算草案进行审查的过程中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意见和建议,审查决算的时候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一经大会或者常委会同意,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部门也要执行。这些意见和建议主要是针对当前财税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完成年度预算,做好当年的财政预算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后,我们会请有关部门汇报如何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在今年的年度预算报告中也做了专门汇报。大家也看到了,今年用了专门一个小节汇报这方面的问题,把落实人大预算决议的内容放在比较突出的位置。同时,今年还有一个重要变化:在今年的预算草案中增加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在去年整个预算草案中是没有的。去年预算报告中报告了这个事项,也有附表,但是在预算草案中没有纳入进来。人大提出要求,说社保基金预算应该纳入到预算草案中,作为正式的法律性文件进行审查。[ 2014-03-09 16:00 ]
三,在开展调查研究的过程中,强调了要围绕重点支出和重点支出的政策来开展。大家知道,开展调查研究是人大开展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比如说,在2013年的时候,我们围绕着财政科技资金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国务院专项报告。在这个过程中,有关专委会和工作委员会也要准备相应报告。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对财政科技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对提高资金绩效有很好作用。去年把听财政科技资金报告和专题询问结合起来,这个力度还是比较大的。今年,常委会还要围绕着水利资金的问题再开展专题调研,听取有关报告。[ 2014-03-09 16:03 ]
四,创新和改进,为代表们审查预算服好务。常委会的有关工作机构也好、办公厅有关工作机构也好,很重要一个工作是要为代表审查预算提供服务。我们今年有几项措施:一是,今年预算工委进行预先审查的时候,我们要请一些部门来谈,也请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前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研究。我们不仅请专门委员会的来,还请了全国人大代表,而且还请了一些政策的受益人代表,或者是享受政策的对象代表。比方说,有些种粮大户,农业四项补贴情况怎么样?我们请当事人(即享受补贴的农民)自己谈谈他们的感受。比如教育资金,我们也请了农村学校的工作者来谈。一线的工作者和直接的财政受益人的感受很深,面对着政府有关部门直接提出意见,效果还是很好的。二是,我们为了让代表们更好地读懂预算,预算工委和财政部联合编了《政府预算解读》。每年大家都觉得预算比较枯燥,不好读,看不懂,确实也是,预算的专业性比较强,数字也比较多,数字中间的勾连性也比较强。所以,今年尝试着编了这么一个解读,按照八个问题,底下又分了七十多个小问题,供大家审查预算的时候参考。从会上各代表团的初步的情况看,代表们还是比较满意的。当然,这个工作今年是第一次做,今后还要做进一步改进。今年,我们也将进一步研究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人大预算审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谢谢。[ 2014-03-09 16:05 ]
我是法制日报和法制网的记者。我的问题是问阚珂主任的。今天上午我听了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对今年立法工作做了部署,您能否详细介绍一下今年立法将重点制定修改哪些法律?谢谢。[ 2014-03-09 16:08 ]
正如你所说,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张德江委员长作了常委会工作报告。他对新一年的立法工作向大会作了报告。我也正在读这个报告,帮着大家做个梳理。新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还是相当繁重的,把握这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安排,我感觉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2014-03-09 16:09 ]
一,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报告提出“要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坚持把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更好地结合起来,抓紧制定和修改同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法律,从法律制度上推动和落实改革举措,充分发挥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这是第一个我们可以梳理和把握的方面。[ 2014-03-09 16:10 ]
二,具体的立法任务。一是修改预算法,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二是鉴于当前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任务,抓紧修改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三是为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适应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抓紧修改行政诉讼法,还要修改行政复议法。四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修改安全生产法和食品安全法。五是总结立法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情况,修改立法法,进一步完善立法制度。还要修改军事设施保护法、证券法、教育法,制定资产评估法、航道法、期货法、中医药法等等。[ 2014-03-09 16:10 ]
三,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的具体考虑。要提高立法质量,继续朝着精细化立法的方向努力,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代表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做好立法项目的论证、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健全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可以从这样一些方面来理解新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部署。谢谢。[ 2014-03-09 16:11 ]
我是中国日报和中国日报网的记者。请问袁主任,最近空气污染问题广受关注,全国各地也出现了大范围的雾霾天气,持续时间也特别长,对此我们老百姓都很关注。请问在空气污染治理以及水污染、土壤污染治理方面有哪些规划?谢谢。[ 2014-03-09 16:11 ]
感谢你的提问。这两天的“两会”上环境问题是大家最热议的问题。我记得在微信中也传着“雾霾版”的卷珠帘,珠帘卷起来、雾霾落下来。像刚才这位记者提的,这是老百姓非常关心的问题。怎么治理这个问题?今天上午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提到了,我们要集中治理环境问题,目前应该说百姓们最急迫解决的是水和大气污染问题。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已经制定了,目前已经列入我们的立法规划,有关方面正在加紧修改。借此机会,我想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的环境保护法修改的一些情况。在目前环境问题这么严峻的情况下,修改环境保护法,我们知道人民群众对此寄予厚望。[ 2014-03-09 16:14 ]
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了一些作为我们新时期环境保护的一些新的理念和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比如在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了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污染者担责的原则,强调政府、企业、公民都有义务保护环境这样一个全社会都共同治理的理念。在此基础上,环境保护法中还针对现实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包括水、大气的污染等共性的问题,做了一些有针对性的、管用的、有力的规定。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给大家介绍一下。[ 2014-03-09 16:15 ]
一、在法律草案中强化了政府责任。比如,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义务采取措施,遏制现在环境恶化的情况,政府在制定经济、技术政策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在法律里面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工作做得好不好,是对政府及其有关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在法律中还强化了法律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行政机关有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负责人要引咎辞职。二、在环境保护法草案中也完善了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重在源头管理和过程管理,对生态保护和补偿,对农村保护,对土壤保护,对区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联防联治等现在急需解决的问题都做了规定,并且还支持企业节能减排等。[ 2014-03-09 16:16 ]
三、重视行为监管,强化法律责任。要集中解决环境保护中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对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人员可以进行拘留。对未批先建的行为也做了针对性的规定。对环境评价机构等作出的虚假评价,可以追究其连带民事责任,并且赋予环保机构对污染物排放设备的查封和扣押权。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保障公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定了环境信息的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参与制度和诉讼制度。在这里我想说,公众的参与不仅仅是监督,公民要自觉地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我们国家是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每一个公民如果都能够以节约为本,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减少污染物排放,这样将大大减少我们国家的环境负荷。为此,在草案中也规定了公民要配合政府,比如,对垃圾进行分类,要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在要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也规定了农业生产者应当依法使用农药、符合标准的肥料,减少秸秆的焚烧。要培养青少年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因为环境保护法是整个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将来在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时候,所有基本原则都要遵守。根据水污染的特点和大气污染的特点,当然也会在其中会有特殊的措施和规定。[ 2014-03-09 16:18 ]
还想说一句,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句话我们老说,这句话在环境保护领域中反映得尤为明显。我们国家240多部法律中,防治污染、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占有相当比重,有一些制度到现在也是比较先进的,但关键在于怎么样依法守法、怎么样依法执法。我们大家都希望要真想生活在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之中,无论企业还是公民,都要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政府方面有义务严格执行法律,企业和公民严格地遵守法律。所以,这次修改环境保护法,我们也注重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我想,在下一步修改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时候,我们要坚持现在的原则,着力把这几部法律修改好,能够使这部法律发挥作用,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家园的期盼。谢谢。[ 2014-03-09 16:19 ]
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请问刘振伟主任一个问题。现在大家都很关心食品安全问题,大家尤其很关心在餐桌上如何能吃到放心安全的农产品。现在也有一种呼吁,希望人大加强立法,尤其是加强前方的监管。从人大立法角度来说,今年如何保证餐桌上的安全?谢谢。[ 2014-03-09 16:19 ]
我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这也是一个很好的问题。现在的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考验我们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去年开农村工作会议的时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可见,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想从农产品质量安全角度介绍一些相关情况。因为前几天,在这个地方,农业部部长也回答了这个问题。[ 2014-03-09 16:22 ]
第一,食品安全的源头是在农产品,我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部法规范了从农田到餐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过程。这部法公布实施之后,我们的监管水平是提升的,农产品的质量合格率总体上是上升的。从农产品的标准体系来讲,我们有国家标准3000多项,行业标准4800多项,有地方标准,包括一些技术规范,有18000多项,这些标准有一部分已经与国际接轨了。[ 2014-03-09 16:23 ]
第二,从检测的情况来看,每年搞全国性的四次监测,涉及150个大中城市,抽检100个品种,80多个检测项目。从现在看,合格水平是上升的。农业部去年的监测情况是这样,畜产品的合格率是99%,蔬菜的合格率是96%,水产品的合格率是94%,这和过去相比都是提升的。但为什么现在公众对这个事情议论纷纷呢?我想是两个问题。第一个原因,不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出一个问题大家都关注,敏感度很高。第二,也确有一些个案有放大的情况。但是不管怎么说,对食品安全必须是“零容忍”。[ 2014-03-09 16:26 ]
我们监管有三个重点:一是要持之以恒地抓标准化生产。生产的时候就严格按照标准去做。比如,农药的使用,不是不能用,用的时候有一个安全期,在安全期使用就没事,在安全期外,在快成熟的时候使用就不能降解了,所以,我们必须指导农民和企业按标准做。二是污染防治的问题,要持之以恒地抓好产地环境治理。现在要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养殖污染向农产品产地的转移。同时,还要治理已经污染的耕地和水资源。三是持之以恒地抓市场准入。一个是农产品批发市场,一个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这些地方不但企业要自检,政府的检验一定要到位,我们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就不能到市场上去,要把它堵住。[ 2014-03-09 16:27 ]
我还有一个希望,加大在(食品安全)这方面的舆论监督,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曝光。同时,希望对一些好的典型、正面的典型加强的宣传,增强消费者的信心。谢谢大家。[ 2014-03-09 16:28 ]
我是湖北卫视的记者。我想问刘振伟主任一个问题。全国人大农委特别关注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曾经进行过专题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过这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请问您,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我国的城镇化道路?[ 2014-03-09 16:29 ]
城镇化问题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多次听取专项报告的。我们农委也做过几次调研,财经委也做过调研。这些年,我们国家的城镇化是加速态势。按照常住人口的口径计算,去年城镇化率达到53%,我们现在的水平按照现在这个口径,已经超过了中等收入国家的城镇化水平。我们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这几年基本上是同步的。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国,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就。按照国家的规划,到2020年的时候,我们的城镇化率要达到60%。这几年的时间,城镇化率平均每年大概要提高0.9%,就是每年大概要转移1千多万的农村人口。[ 2014-03-09 16:32 ]
在这个问题上有三个关系要处理好。一、我们要处理好大城市的规模扩张与提高增长质量的关系。我们现在大城市有240个,里边的特大城市、超大城市,不能再走外延扩张的路子,一定要走内涵式的发展模式。二、处理好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小城镇的关系。我觉得,我们现在的中小城市、小城镇转移人口的潜力是非常大的。现在有19000多个建制镇,如果一个建制镇再吸纳5000人,那么我们就是近1亿人了;有中等城市150多个,一个城市再吸纳20万人口,就是3000多万人口,有小城市260多个,每个吸纳10万人口就是2600多万。那么也就是说,还能吸纳1亿5000多万人口。现在我们把眼睛盯在大城市,我认为应该向下倾斜,给中小城镇、小城镇增加投入。三、处理好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如果我们的城市搞得非常漂亮但农村不断衰落,那么,就不能够说我们的城镇化是成功的。[ 2014-03-09 16:35 ]
我们城镇化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外国不能比拟的。第一,转移人口数量是不能比的;第二,转移人口的就业压力也是不可比的;第三,面临复杂的国内国际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也是不可比的。所以,必须根据我们的国情走我们自己的道路。另外,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急进冒进,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 2014-03-09 16:37 ]
我是光明日报和光明网的记者。我想追问一个关于预算审查的问题。刚才姚胜主任说了审查政府预算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但是我们发现,不少地方在做预算的时候很宽松,用合法的方式规避中央八项规定,实际上是造成了另外一种浪费,对这种现象您是怎么看的?全国人大又是如何规范监督使中央的规定落到实处的?谢谢。[ 2014-03-09 16:38 ]
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政治性和经济性都很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是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人大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方面,我们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的。[ 2014-03-09 16:39 ]
一个方面,就是说对政府的有关部门,对整个层面的工作提出要求。我刚才回答中国经济网记者问题的时候提到,人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经大会和常委会批准之后就具有法律性效力了,政府都是需要执行的。近些年我们在这些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从制度的角度规范这些事情。一是,提出要求建立制度,要求制定好支出标准。刚才记者问到有些地方打得比较宽松,这有很多原因,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的支出标准定得不够严谨,或者说是不够科学合理。在这方面,政府有关财政部门也制定了一些标准,目前这些标准还在进一步地科学化。在这方面我们多次提出了要求,他们在不断进行改进。随着改进工作,可能会有所扭转。 二是,我们严格按照批准的事项执行。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律不得改变,不能够随便违反标准、违反规定、违反预算,随意开支。在这方面我们也提出了要求。三是,要求党政机关各方面要厉行节约,当然有一点号召性的,但也是一种要求,就是从制度层面、法律层面把它作为重要的原则规定下来,提出一个重要的要求,大家都往这方面做。当然,这相对原则性一些。四是,要求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对有关的公务开支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机关有专门的队伍,也有专门的手段,审计机关审计以后,对促进这项工作的开展很有好处,力度也很大。五是,推进预算的公开。除了前面讲的支出标准要制定得更科学、更合理之外,预算要强调公开透明。公开透明以后,用得好、用得不好,社会各方面都能够看得到,各方面都可以起到监督的作用,在这方面也可以促进工作的改进。[ 2014-03-09 16: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