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3月9日1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组织中国人大网、新华网等12家网站,联合举办主题为“电子商务与快递服务协同发展”的网络访谈。邀请来自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的嘉宾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新华网/中国政府网将进行实时报道,敬请关注![ 2014-03-08 18:23 ]
3月9日1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组织中国人大网、新华网等12家网站,联合举办主题为“电子商务与快递服务协同发展”的网络访谈。邀请来自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的嘉宾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新华网/中国政府网将进行实时报道,敬请关注![ 2014-03-08 18:23 ]
各位网友,大家晚上好。今天我们就“电子商务与快递服务协同发展”这一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今晚到场的嘉宾,他们分别是: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副司长张佩东女士、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刘良一先生。 现在访谈开始。下面有请各网站依次提出网友的问题。首先请中国人大网提出网友的问题。[ 2014-03-09 19:06 ]
网友“凑个热闹”:请问两位司长,在你们看来,近些年来发展是电商改写了快递,还是快递改写了电商?[ 2014-03-09 19:08 ]
非常荣幸能够在这个重要的时刻来到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参加这场访谈活动。就这个问题,我有一些自己的看法。在我们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应该说消费者在体验它的巨大的变化和便利的时候,首先是体会到的是物流快递服务,在这方面会有一个直接的感受。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看待电商和物流快递业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是说,电商的快速崛起和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快递业的及时跟进和发展,又将成就电商更快速的发展,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这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支撑,同时业务合作又趋紧密的关系。这是我们对这两个行业最基本的判断。[ 2014-03-09 19:09 ]
当然,由于电子商务在我国呈现的是一种快速发展之势,对包括物流配送,特别是快递服务业的等相关行业的转型升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相关的情况坐在我身边的这位刘司长会比我更有发言权。我愿意在这里再分享几组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和崛起的数字,来说明电子商务有可能对我们社会生活带来的颠覆式的影响。[ 2014-03-09 19:09 ]
据我们测算,2013年我们国家电子商务总的交易额已经超过10万亿(人民币),5年来翻了两番,其中网络零售交易额大约是1.85万亿,五年来平均增速在80%。我国网络零售市场规模应该说在去年一年,有乐观的估计说已经超过了美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据刘司长给我们提供的数据,全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50%的业务量都是来自网络零售的配送需求。所以,电商的发展应该说不仅带动了快递业的发展,还促进了包括交易服务业、相关支撑服务业和其他延伸的服务业快速发展。回到人大网网友刚才提到的问题,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电商与快递业融合发展的趋势将更加明显。我们所有的消费者,包括在座的各位记者们,在日常生活中将会有更好的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的体验。[ 2014-03-09 19:10 ]
大家晚上好。非常高兴有机会能够跟网友在这里进行交流。对于刚才人大网友提的问题,我是这么认为的:网购市场服务主体是电商企业,快递市场的服务主体是快递企业,两大服务领域的主体是一种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关系,或者说电商成就了快递,同时快递也成就了电商。正如国家邮政局的马军胜局长所讲的,快递如同是火,网购如同是风,火借风势,风助火威,两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网购和快递两大服务领域就这么风风火火地发展起来了。[ 2014-03-09 19:12 ]
目前,网络购物已经成为老百姓生活的一种新方式,快递也成为老百姓离不开的一种大众化服务。 近年来,网购的发展与邮政体制改革是深度契合的,证明了二者是共荣共生的关系。2006年邮政体制改革时,快递每年业务量只有10亿件,网购规模为500亿元,到了2013年,快递业务量增长到92亿件,网购规模增长到1.85万亿元。在网购形成的1.85万亿元市场规模中,有近1万亿元是来自快递的支撑和保障。在快递92亿件的业务量中,有超过60%是来自网购。[ 2014-03-09 19:14 ]
近几年,我国快递业迅猛发展,速度超出了原来的预期。快递业务量已经连续34个月同比增速超过50%。2013年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441.7亿元,同比增长36.6%。快递收入占邮政行业总收入的比重达56.6%。快递最高日业务量突破6500万件,2013年12月,快递业单月业务量突破10亿,比2006年全年还多。今年初,李克强总理到陕西慰问快递企业时,不禁感叹:快递是中国经济的一匹“黑马”![ 2014-03-09 19:14 ]
非常感谢两位嘉宾全面深入的回答,帮助我们了解了电商和快递业是如何融合发展的。我想,网友们一定还有更好的问题。接下来请中国网提出网友的问题。[ 2014-03-09 19:15 ]
网友“麦兜响当当”:请问张佩东副司长,电子商务给消费者购物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消费敲诈、质量低劣等问题,诚信环境受到挑战。您认为应当如何做到既加强监管,又管而不死呢?谢谢。[ 2014-03-09 19:15 ]
谢谢。我们必须得承认,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的发展在我们国家尽管已经有10年的发展时间,但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就相当于一个出生的婴儿或者一个少年。所以,伴随着它的出生和快速发展,一定会存在着或者暴露出许许多多的问题,这是一种客观存在。但是如何才能做到既加强监管,同时还要保护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这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可以这样说,我们不能再沿用过去的做法,一提监管就需要审批,就需要办证,这样传统的模式或者叫旧路子。我们应该致力于完善整个国家的立法体系、法律法规、制度、信用体系,还要加强在行政管理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包括事后的监管等等措施。比如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加强信息共享等等手段,提高违法经营的成本,让不法分子没有市场。同时,我们也认为,有效规范电子商务市场,需要政府、企业、中介,包括消费者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2014-03-09 19:18 ]
目前,在您提到的问题方面,商务部主要是做了以下方面的努力:第一,必须加强和推进整个行业的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设。尽管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电子商务是传统的经营活动在互联网上的实现,所以现行的很多法律法规、制度尽管适用于网络,但有一些涵盖不住了。比如搜索引擎的出现、社会化媒体的营销、第三方支付,包括一些新出现的法律关系,比如第三方支付与买卖双方的关系、商家和平台的关系,在我们现行的法律里面很难找到对其行为进行界定的现有的成文条款。我们需要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的同时,一定要做好维护整个行业健康发展和市场秩序的工作。应该说,可喜地看到,电子商务法目前已经列入了全国人大第二类立法项目。去年年底,全国人大财经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电子商务起草组成立的第一次会议,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了,这是一个立法方面的工作。[ 2014-03-09 19:21 ]
第二,在现在立法还有缺失或不完善的情况下,我们更应加强执法部门间的相互沟通和协作,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摆在我们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面前的一个严肃问题。规范市场秩序,涉及的工作是方方面面的,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及时处置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和事件,而这种处置和监管由某一个行业管理部门一家可能都不能有效完成,所以要求我们进行通力合作。第三,要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这又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在这里就不赘述了。第四,我们还是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中介机构,专家,或者是消费者,其实都可以成为整个互联网行业规范发展的有力的监督者。当然,整个电商行业也需要自律,净化整个行业的环境,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要坚守商业道德,不断地创新自己的经营管理模式,降低经营成本,并且希望能够通过企业自己高水平、高质量的内部的现代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来真正使得电商的发展走上健康和规范化的道路。[ 2014-03-09 19:26 ]
第五,需要呼吁各界,要给电子商务的发展以空间。我们要大力宣传正常的或者规范化的市场经营行为和消费行为,同时引导网民形成或者要提高自己的消费习惯,改善不良的消费习惯,说恶习严重了,提高整个网络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这也是需要我们做的。谢谢。[ 2014-03-09 19:28 ]
感谢张司长,相信您的回答一定增强了消费者对网购安全的信心。[ 2014-03-09 19:30 ]
网友“深山野树”:目前一些快递企业服务质量较差,常常会发生快递丢失的现象,面对快递业自行订制的赔偿条款,消费者往往难以维权,请问如何解决快递丢失索赔难的问题?谢谢。[ 2014-03-09 19:31 ]
快递发展虽然与市场旺盛的需求有很大关系,但是一个真正把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放在第一位的行业,才有持久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快递市场还处于供不应求的阶段,快递服务的能力远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只顾发展,忽视管理,造成服务水平不高,服务质量较差。快件延误、丢失、损毁等问题时有发生,也出现了消费者唯权难、索赔难问题。[ 2014-03-09 19:31 ]
质量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和健康发展的关键,要引导企业在做大的同时,也要做强,做强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提升服务质量。在这方面,国家邮政局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快递服务满意度调查和快递时限测试,把调查和测试结果向社会公布,告诉消费者哪些企业服务好,哪些企业服务差,让消费者企业服务情况,作到心中有数。二是将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的申诉情况与市场执法进行衔接,对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申诉案件进行依法查处,维护消费者利益。三是《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快递企业收寄人员有义务提醒用户填写快递运单前,阅读快递运单的服务合同条款;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以书面合同确定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免除或者限制企业责任及涉及快件损失赔偿的条款,应当在快递运单上以醒目的方式列出,并予以特别说明;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四是我局还与工商部门联合出台了《国内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企业格式合同,消除不合理条款。[ 2014-03-09 19:34 ]
谢谢。接下来有请中新网提出网友的问题。[ 2014-03-09 19:34 ]
网友“蔚蓝”:请问张佩东司长。最近打车软件非常流行,也反映出不少的问题,有的地方政府也加强了监管,但是各种声音还是不少,请问作为主管部门,商务部对此有什么考虑?[ 2014-03-09 19:35 ]
我自己也是这两个打车软件非常热情的使用者。我个人觉得,打车软件无论是嘀嘀还是快的打车,以它们为代表的打车软件,本身具有快捷而且准确和经济的特点,广受消费者欢迎,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打车软件本身有利于提高出租车行业整体效率,有利于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最近,我们也注意到,两家公司都采取了“花钱买用户”的营销策略,这种做法虽然可在短期内吸引更多的人们尝试使用,但这种做法有不可持续性,退出是必然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打车软件在给乘客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如打车软件分散司机注意力,存在安全问题,对不会使用打车软件的中老年乘客造成不公等。一些地方的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开始尝试着出台一些监管措施。对于这样一个新生事物,如何既能发挥它的长处,又能避免其负面作用,还需要一个过程,相关方面共同努力找到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 2014-03-09 19:36 ]
谢谢张司长,张司长不仅作为主管部门的官员更是作为一名消费者根据自己的亲身经验回答了网友的提问,特别接地气。下面请国际在线提出网友的问题。[ 2014-03-09 19:37 ]
网友“购物狂”:与国际快递企业相比,我国快递企业在信息化技术应用、快件自动分拣作业流水线应用、航空快递取件与快件交通工具、作业安全保障等方面相差甚远,请问这些问题怎么解决?谢谢。[ 2014-03-09 19:37 ]
与国际快递企业相比,我国快递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2009年修订后的《邮政法》明确了快递业务和快递企业的法律地位。在这之前,我国快递企业基本上是一种自我发展状态,大部分民营快递被称为“草根快递”,就像路边的菜摊一样,他们做快递主要是养家糊口,还没有将快递当作一项事业来做。虽然近几年,我国快递企业经历了跨越式发展,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但与全球几大快递巨头的差距依然很大。从行业规模看,我国快递收入总规模还不到UPS的1/3。从服务水平看,四大国际快递公司产品体系丰富,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提供优质的时限承诺服务,而我国快递服务低价格、同质化现象严重,快件爆仓、延误、损毁、丢失等问题突出。从竞争能力看,四大国际快递公司具有国际自主航空运力,处理中心遍布全球,信息化、自动化技术装备广泛应用,仅FedEx一家企业自有飞机就达600余架。[ 2014-03-09 19:38 ]
我国快递运营飞机不足百架,技术装备落后,分拣处理多依靠人工。国内快递企业服务水平不高,能力不足,还停留在低价格同质化竞争阶段。此外,快递企业在建设用地、车辆进城、干线运输等方面存在政策瓶颈。国内快递企业与外资企业相比普遍规模偏小、实力偏弱,多数还没有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力。行业安全形势和监管工作也面临着严峻考验。[ 2014-03-09 19:39 ]
现阶段我国快递业发展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发展能力、发展水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用邮需求,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行业发展仍是第一要务,在加快发展的同时,推动快递企业从做大规模向做强实力转变。我们引导快递企业通过股改、兼并、重组等方式健全股权结构、完善治理结构。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引导企业以标准化、自动化和信息化为基础,以满足用户需求为目标,使快递服务的各环节有机结合、紧密衔接、均衡运作,提高系统性和协调性。努力打造核心竞争力,以追赶国际领军企业。[ 2014-03-09 19:39 ]
谢谢刘司长。我们也希望我们国家的快递企业能够更好更快地发展。接下来有请中国广播网提出网友的问题。[ 2014-03-09 19:40 ]
网友“梅花梅花”:请两位副司长分别谈一下电子商务与快递服务未来的发展趋势。谢谢。[ 2014-03-09 19:40 ]
这又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问题,无论是在学术会议上,还是在很多专家的著书中,关于电商发展的趋势有很多版本。但是,我们应该很难准确判定下一步电子商务的发展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因为,这个领域本身的创新实在是太快,也太多,应该说是日新月异,或者电商朋友们是只争朝夕,在进行各种各样的模式的创新。政府及社会各界都在关注和研究整个电子商务下一步发展的趋势。在这里结合各方面的智慧,讲一点我个人的一些判断。[ 2014-03-09 19:44 ]
首先,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将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新热点。随着3G、4G技术的推广应用,移动电商预计将成为电商企业未来发展的重点,是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新机遇。近来,百度与阿里巴巴在地图方面的布局,阿里巴巴与腾讯在手机社交应用客户端的竞争,都是重视移动互联网及其应用的例子。[ 2014-03-09 19:46 ]
另外还有一个趋势,我认为,大数据和现有的互联网科学技术的发展将成为电子商务下一步发展的新的机遇,电子商务企业可以依托大数据的分析,可以更为准确地判断消费者的需求,制定更具体的市场竞争的营销方案,更有效地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比如互联网金融,精确的广告投放等方面,利用大数据的例子,应该说不胜枚举的。我记得有一个电商的总裁这样讲过,互联网在金融领域的运用,可能就形成了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加传统传媒就形成了新媒体。所以,拥抱互联网,是现在所有传统的各行各业对互联网的发展已经达成的共识,我们的传统企业也正在探索与电子商务融合的新的方式。另外,跨界经营将成为下一步电子商务的新增长,线上和线下的结合,随着电子商务整体的规模不断扩大,催生了电商企业向物流业、向金融服务业、向生活服务业的其他各种领域,都在进行发展和延伸或者渗透,跨界经营成为下一步大型电商企业的经营发展的战略选择,包括目前大的一些B2C的企业,比如像京东、苏宁,都开始了开放平台的建设和应用,这都是跨界经营的很好的体现。[ 2014-03-09 19:51 ]
互联网与传统各行各业的融合是一种趋势,发展潜力巨大,我希望传统行业从业者,即使只是把互联网电子商务当成一个工具,也要在这个时代认真研究与接纳互联网、电子商务,因为,这里有许多机会。 前几天,我在观看“两会”新闻时注意到,百度总裁李彦宏、小米总裁雷军都在人大发言时说过,“互联网是中国的一个巨大机会,互联网会使中国变得更强,我们不能也不应该错过这个机会。”我非常赞同他们的观点,电子商务正在给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带来强大动力,我坚信,电子商务在我国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和创新,将会引领中国由经济大国变为经济强国。[ 2014-03-09 19:53 ]
谢谢张司长。有请刘司长,谈谈您的看法。[ 2014-03-09 19:54 ]
我认为,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型服务业态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人们消费方式的转变,促进了网购快递需求的快速增长。快递服务已经成为影响网购业务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和重要支撑。国家邮政局、商务部于2012年联合出台了《促进快递服务与网络零售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解决了快递与电子商务信息对接、资源共享的问题,对快递务电子商务水平的提升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2014-03-09 19:54 ]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清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各种关卡,降低流通成本,促进物流配送、快递业和网络购物发展。充分释放十几亿人口蕴藏的巨大消费潜力。快递业和电子商务的发展都具有光明的前景和广泛的支持,在国家的重视和培育下,其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能力日益增强,将进入一个密集创新和快速扩张的新阶段,也将为快递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和难得的机遇。未来,快递业的发展将主要有以下几个趋势:[ 2014-03-09 19:55 ]
因为网购的普及以及其他生产业态的出现,使快递未来将呈现出大众化、专业化、便捷化和国际化四大趋势。 一是大众化。网购相比于实体店购物有两大优势,一是便宜,二是可以在一个平台上货比万家,而且新商品新样式流转快,新产品推出比较频繁,所以对消费者的吸引力较大。目前网购已经和家家户户息息相关。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网民已达五六亿人,而有网购经历的也已经达到4亿左右,其中每月都会网购至少一次的已经超过1.3亿人,而且正在呈年轻化趋势。现在好多年轻人就喜欢听快递送货上门的敲门声。随着目前网购的年轻人的成长,继之而来的是更年轻的人群,他们更加是网购的新生力量。随着时间的推移,网购无疑会成为全民的一种商业行为。[ 2014-03-09 19:56 ]
网购如此,支撑网购派送的快递又会如何呢?虽然去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达到90多亿件,但人均也只有7件,而且还大都集中在城市,在广大农村地区力量还比较薄弱。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差距还很大。在美国、日本、欧洲,人均年快递量已经达到30件,中国的快递发展还有很大的空间。 这个空间也就是我们的发展潜力所在。眼下,信息化的发展使农村解决了信息鸿沟的问题,农村老百姓上网已不成问题。随着快递企业把服务延伸到农村,农村消费者也能用上价格低廉的网购服务,那个时候,农村将是快递服务又一个新的业务增长点。中国的问题主要在农村和农民,农民朋友享受到了网购的低廉服务,必将推动快递在农村的普及,从全国来讲,快递就实现了真正的大众化。[ 2014-03-09 19:57 ]
二是专业化。随着快递的发展,市场对其多元化的需求也使得快递有了更多的内涵,那就是除了快,还有专,即专业化。在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使用快递强调的不是其快的特点,而是对不同的快件对速度和准确度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这是一种专业化市场细化的体现:有的物品比如文件、合同、样品,这类物品,需要更高的寄递速度,而且是越快越好;有的不要求快只要求按时准点地送到,否则会产生额外的仓储费用。对不同的要求,快递企业需要按需提供不同的寄递方案。这只是同一快递企业中因快件不同要求的专业化服务。随着各种专业市场的扩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快递企业也将越来越多。随着网购服务竞争的加剧,一些电子商务公司自办快递,向用户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服务。同时,有的服务也并非每个企业都有能力或者有意愿去涉足。比如跨境快递,由于需要国际网络、需要报关渠道、需要通关的人才、需要有飞到国外的航空资源。类似这样的市场,需要的是更加专业的企业去经营。[ 2014-03-09 19:58 ]
三是便捷化。快递之于人们的生活,最大的作用就是给人们带来的便捷。网购和快递联动发展,使人们享受到了购物便捷。除了网络购物,快递给人们其他的日常生活也带来了便利。据了解,目前高校的快递业务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学生把积攒一段时间的衣服寄回家去,家里洗完之后再通过快递寄回来。应该说,这是一种新业务,类似于这样的业务需求比比皆是。生活好了,老百姓图的就是个便捷。快递能否发展起来,只能市场说了算。快递服务就要向老百姓提供性价比高的服务,如何让快递服务更接地气,更加便捷,满足不同群众的需求,是政府和市场主体都应共同面对的问题,也是快递发展的一种趋势。[ 2014-03-09 19:58 ]
四是国际化。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快递走出去请进来的趋势将日益明显,需求也将日益迫切。我国是一个正在快速发展的大市场,快递业务需求非常大,这是我国快递企业快速发展的基础。同时,快递企业要成长要壮大,一定要走出去,一是学习世界先进快递企业的经验,二是适应国外不同的市场环境,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三是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将引进来和走出去有效结合起来。[ 2014-03-09 19:59 ]
下面有请法制网提出网友的问题。[ 2014-03-09 19:59 ]
网友“一滴蜜糖”:对于违法经营快递业务的行为目前有哪些查处的措施?同时对消费者反映或者投诉的热点问题目前有哪些解决的方案?我们有没有什么法律的手段能够确保快递的投递渠道安全无忧呢?谢谢。[ 2014-03-09 20:00 ]
谢谢网友的提问。 自2009年新修订的《邮政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一直在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去年我们就修订完成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6部规章,快递条例也列入了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这些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为我们依法监管市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法权益提供了依据,奠定了基础。[ 2014-03-09 20:01 ]
目前,消费者反映的快递热点问题主要是:快件延误(占44%)、投递服务问题(占29%)、丢失短少(占16%),损毁(占6%)。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在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的投递;企业投递快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视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2014-03-09 20:02 ]
对于快递安全问题,我认为发展是硬道理,安全发展更是硬责任。去年,快递业发生了“夺命快递”事件,对行业敲响了警钟。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快递企业没有按照《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收寄快件不验视,造成有毒化学品泄露,污染快件,发生了人员伤亡事件。今年,国家邮政局提出了“安全为基、发展为要、服务为上”的工作思路,着力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制度,更好地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主要是建立三道安全监管“闸门”,一是明确寄件人寄递行为法律责任,寄件人明知是有毒化学品,不做说明,隐瞒交寄,要承担法律责任。二是落实快递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要履行收寄验视的法律义务,承担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强化邮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把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保障工作联动机制。创新管理手段,加强能力建设,将人防、技防和流程管理相结合,全面保障寄递渠道安全。[ 2014-03-09 20:02 ]
谢谢。接下来有请中国经济网提出网友的问题。[ 2014-03-09 20:03 ]
网友“富强曲别针”:请问张佩东副司长,现在网上个人信息泄露的事情时有发生,请问在电商领域如何更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呢?[ 2014-03-09 20:03 ]
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和使用的情况成为困扰人们生活的一大难题,不但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还对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和个人隐私构成严重威胁。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明确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内容,不但规定了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经消费者同意外,还规定了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经营者予以相应的处罚,这一规定将有助于有效遏制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滥用的情况。个人信息数据安全是互联网时代的一个重大问题,每年人大、政协代表都有《关于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建议》提案议案。我们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为后续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提供了依据。[ 2014-03-09 20:05 ]
但是,我想说,要想彻底杜绝这种现象,还需要消费者个人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有些人并不重视对自己个人信息的保护,认为这个问题无关紧要,对各种记载自己个人信息的资料随手丢弃。例如,在网购越来越热的今天,快递单正逐渐成为泄露个人信息的主力,因为快递单泄露的个人信息所引发的犯罪案件也时有发生。所以还需要消费者对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予以足够的重视,将各种记载了自己个人信息的单据保存好或及时销毁,涉及电子数据的更要小心对待,以防泄露。除此之外,消费者还要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在个人信息被侵犯的时候,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刘司长在这方面比我更有发言权。[ 2014-03-09 20:06 ]
从电商领域看,配送过程是个人信息安全的一个薄弱环节,为加强寄递过程中信息安全保护,国家邮政局和商务部会同工信部、公安部等6部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寄递信息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严惩非法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建立长效机制等5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具体内容我不在这里一一赘述。当然仅凭一个通知还是远远不够的。便利与安全是天生的一对矛盾,要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继续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严格执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多措并举。[ 2014-03-09 2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