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
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依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加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与待遇保障。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减负工作。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高校招生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我国有2.9亿在校学生,要坚持把教育这个关乎千家万户和中华民族未来的大事办好。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和5元,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确保生产供应。强化药品疫苗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坚持预防为主,深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逐步提高心脑血管病、癌症等疾病防治服务保障水平,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抓好公共卫生队伍建设,提高重大疫情监测预警、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医疗机构收费和服务,继续帮扶因疫情遇困的医疗机构,补齐妇幼儿科、精神卫生、老年医学等服务短板。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着眼推动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加快建设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市县延伸,提升基层防病治病能力,使群众就近得到更好医疗服务。
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快推进工伤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和遇困群众救助,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档案等事业。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深化网络生态治理。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促进基层文化设施布局优化和资源共享,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文物古籍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用好北京冬奥会遗产。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促进全民健身蔚然成风。
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创新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加强社会动员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社会工作,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坚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信访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重视社会心理服务。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做好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防御和气象服务。严格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