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月1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并答记者问。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和统计司司长赵苏启表示,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矿山安全生产举报的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矿工通过网络、微信小程序、电话和信件等多种形式进行举报。所有生产、建设矿山企业必须在矿山办公场所、井口(坑口)等醒目位置设置举报奖励公告牌,公布地方监管监察部门举报电话和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码。对核查属实的举报,按照规定要及时兑现奖励,最高可奖励30万元。
编辑:韩依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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