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强调“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其中,“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是对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和政府关系提出的要求。
何谓“放得活”“管得住”
“放得活”,是指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充分释放市场的活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在市场化改革的路上,还需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释放市场作用的空间和潜力,通过调动微观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来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经济运行中的调节作用,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管得住”,是指政府运用治理和管理手段,有效防控市场无序行为,维护公平竞争,有效化解市场失灵,较好地应对外部冲击和克服大的经济波动,保证经济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增长。
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强调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充分发挥好各自的优势和长处,以“一只手”之长克服“另一只手”之短,“两只手”协调好、配合好,真正实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只有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才能保证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场机制是一种自动自发机制,如果只“放”不“管”,完全自由放任,会出现市场失灵,经济在过冷过热中剧烈波动,导致出现大衰退、大萧条或超级通货膨胀,出现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分化。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发展史上有大量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如果只“管”不“放”,那就是计划经济。如果“管”得过度、“管”得不当,就会损害市场机制的活力和有效性,无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就谈不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此,必须辩证看待“放得活”“管得住”,科学处理好“放”和“管”的关系,“放”“管”都要到位。
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是基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的理念,用辩证的思维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和政府关系提出的高水平要求,强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和政府必须相互协调配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和政府“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不是相互否定的,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既不能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取代甚至否定政府作用,也不能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取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如何实现“放得活”“管得住”
要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一方面,完善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供基础性的体制机制;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断扩大国际市场空间,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并实现相互促进,为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更大市场空间。另一方面,科学定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的职能和作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协调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不断提高政府“管”市场(机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要做到“放得活”,就需要构建一个能够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创新性的经济体制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包括:明晰产权、尊重产权和保护产权,市场主体依法行动和政府依法管理,执法司法公正公平,完善市场体系、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尊重个人利益和维护市场主体自由选择,不同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竞争,企业和生产要素自由进入和退出市场,经济信息真实、公开、完全,等等。关于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决定》提出“完善产权制度”“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决定》提出“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决定》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这些都是“放”的内容。这些内容落地生根了,市场主体就会安心、舒心,就会看好未来、有乐观预期,就有积极性去投资、创业和创新,市场就有了活力和竞争力,经济发展就有了稳定的内在动力。
如何才能“管得住”?首先,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政府行动纳入法制框架,遵循制度规则。其次,政府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减少和优化行政审批,对市场和经济运行实施科学管理、有效管理,为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再次,严惩市场不法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有效管理公共物品和公共资源,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合理。最后,在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靠高水平的国家治理能力和宏观调控体系,依靠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市场的动态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预测风险,有效化解市场失灵,前瞻性地进行逆周期调节,有效应对外部冲击和经济结构失衡,熨平经济波动,保证充分就业、经济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增长。
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不可能离开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也绝非西方经济理论中所说的“小政府”,因为以公有制为主体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企业是重要的微观市场主体。市场机制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其作用边界是无形的、分不清的,因此,市场和政府的作用范围和力度是动态调整变化的,不可能一成不变。解决好市场和政府关系这一世界性难题,必须遵循一个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市场能做的放归市场;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要作用是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保驾护航,同时更好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应有作用,不仅仅是矫正市场失灵。政府的这些作用可以概括为“维护”“拾遗”“补缺”和“防控”。“维护”是指政府通过体制机制建设维护好市场秩序,包括维护市场主体权益,实施有效监管,确保市场运行顺畅和公平竞争。理论和实践都表明,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有其作用不到位和其作用覆盖不了的地方,例如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完全会导致市场机制失去弹性,市场自发调节无法解决好经济活动的外部性、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和公平公正分配等问题,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政府“拾遗”“补缺”就是强调解决好这些方面的市场失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维护公平公正。“防控”,是面对经济结构改变或受到外部冲击时,需要政府深刻认识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科学预测科技革命及产业变革的方向、供求结构的变化,以及外部冲击可能带来的经济波动风险,前瞻性地采取防控措施,有效进行逆周期调节,熨平经济波动,确保经济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者:方福前,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国家高端智库〕研究员、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