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 题: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访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副主任祝卫东
新华社记者于文静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了一系列部署。
如何切实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将采取哪些举措,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如何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让农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围绕一系列热点关切,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祝卫东。
把“三农”工作放到城乡融合发展全局
问:全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如何理解这一重大论断?改革总的要求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现代化进程中, 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决定》强调,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一重大论断,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征程上城乡关系的科学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更好地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全会以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来统揽农村改革,就是着眼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安排,把“三农”工作放到城乡融合发展全局一体部署推进。一方面,通过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降低进城门槛,让有条件进城的农民进得顺畅安心。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让留在农村务农生活的农民过得幸福舒心。
把该打开的“城门”真正打开
问:全会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目前,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低近18个百分点,这涉及到2.5亿多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在城乡之间两栖流动的农村人口。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重点要解决这类群体进城问题,为城镇化注入新动能。
《决定》提出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让进城农民在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同迁入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权利,着力把该打开的“城门”真正打开,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含金量”,降低农民进城门槛,让有条件进城的农民进得顺心安心,支持他们在城市真正扎下根、融进去。
当然,农民在城里没有彻底扎根之前,不要急着断了他们在农村的后路,要保护好他们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消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
问:全会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如何理解其政策要求?
答: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我们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决定》强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重点是把握好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
要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决定》提出,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这项工作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政策性强,要按照中央有关政策要求,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因地制宜细化实化政策措施,确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给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要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健全土地流转交易市场,搞好流转管理服务,让土地流转更顺畅便利。要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以小农户为基础、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完善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促进农业现代化。
强化端牢“中国饭碗”的制度保障
问:在健全保障粮食安全的体制机制方面,全会作出了哪些新部署?
答: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必须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决定》重点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强化制度保障,把我们的饭碗端得更稳更牢。
硬件上,突出耕地保数量、提质量。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加大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科学利用耕地资源,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保障基本农作物生产。
软件上,突出调动农民种粮、地方抓粮积极性。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关键是完善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体系,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防止谷贱伤农,让农民种粮有钱挣。针对粮食主产区大多“产粮多、经济弱、财政穷”,影响发展粮食生产的能力和积极性的问题,《决定》提出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创新利益补偿方式、拓展补偿渠道,在主产区利益补偿上迈出实质步伐。这是激励产销区共担粮食安全责任的重大举措,让主产区重农抓粮不吃亏。
通过改革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
问: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请问全会在促进农民增收发展方面有什么政策亮点?
答:改革说到底是要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钱袋子越来越鼓。《决定》提出,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这是个新提法,更加强调对农业农村农民的全方位支持,更加注重各方面支持政策的系统集成。围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重点从以下方面作了强调:
健全县域富民产业发展促进机制。依托农村特色资源,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健全产业发展联农带农机制,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衔接并轨,把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全部纳入常态化帮扶。把应该由政策兜底帮扶的脱贫人口,逐步同通过正常帮扶有能力稳定脱贫的人口分开,实行分类管理,对没有劳动能力的通过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兜底,对有劳动能力的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建立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