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据报道,修订草案拟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
科学知识的普及与传播,是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进步的关键环节。前不久中国科协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4.14%,比2022年的12.93%提高了1.21个百分点,有力满足了公众对科学知识的需求,为推动科技强国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科普基础。
也应看到,当前我国科普事业仍存在参与主体单一、科普形式不够丰富、内容质量不高等问题,影响了科学知识的广泛传播和公民科学素养的全面提升。特别是随着网络的普及,科普课堂从线下搬到了线上,一些以科普工作者自居的人打着科普旗号,肆意在网络空间发布虚假科学知识,让不少科普谣言满天飞,严重制约科普事业的健康发展。鉴于此,切实提升科普效果,将其作为提升全民科学素养的抓手,势在必行。
更应看到,尽管我国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科普有效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公众对科普多元化需求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如果这些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提升科普事业发展水平、涵养全民科学素养也就无从谈起,凸显了进一步强化科普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不论是网络空间存在的科普谣言满天飞问题,还是公众对科普多元化需求不能满足等问题,都说明当前我国科普事业发展还未达到实际需要。这些问题的解决牵一发动全身,有赖于法治的保障。在我国经济发展对科技创新依赖程度加深、公民科学素质亟待进一步提升的现实语境下,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拟将每年9月定为全国科普月,体现了与时俱进筑牢科普事业发展法治基石的立法导向,标志着我国科普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必将为我国科普事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通过立法设立科普月,不只是把科普月法定化,更在于通过法律强制力的兜底保障,让科普作为职能部门的法定义务。立法设定科普月,看似“小事一桩”,但这对提高科普质量和效果、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具有“一子落,全盘活”的重大意义。
科学知识普及与科技创新是“鸟之双翼”“车之两轮”,是建设科技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此番提请审议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拟将每年9月定为全国科普月,对保障科普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该立法获得通过,必将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科普事业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助力科技强国建设的愿景尽快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