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斯本丸’舱内的关押环境是非常恶劣的,而在它沉没前,就有10多艘日军船只赶到现场,却对战俘见死不救,若不是舟山渔民冒死救人,上千名英军战俘就全部遇难了。”
82年前的1942年10月2日,日军战俘船“里斯本丸”号在中国舟山东极海域沉没。当时,附近的中国渔民奋勇营救遇险的英军战俘,书写了一段历史佳话。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日军严重违反国际公法,虐待战俘的罪行。浙江海洋大学教授、知名军事史学者唐洪森告诉记者,在“里斯本丸”沉没的全过程中,日军对战俘一直见死不救,企图借刀杀人。
唐洪森近年来与中国香港“里斯本丸”协会秘书沈健合作,分别搜集了大量日文和英文资料。他们对比史料发现,“里斯本丸”是第二艘从香港前往日本的运俘船,船上的1800多名战俘中绝大部分为英国籍,也有极少数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英联邦国家,以及美国和爱尔兰等国。他们绝大多数被关押在1至4号舱,舱里拥挤不堪,空气闷热,少数体质较差者则被安排在前甲板上。
此外,“里斯本丸”上还有778名日本军人和着便服的乘客。日本乘员中的士兵安排在6至7号舱,军官、乘客和警卫人员则住在甲板上的客舱,条件较好。船里还装载了约1676.5吨物资,大部分是金属原材料,也有少量的高射炮等武器。
资料显示,“里斯本丸”是按照日本侵占香港后上台的首任“总督”矶谷廉介的命令,运送战俘前往日本的。矶谷廉介是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战犯,曾率部进攻台儿庄和徐州,曾任日本关东军参谋长,在香港也是罪行累累。
虽然“里斯本丸”是运俘船,但是日本并没有按照国际公约的要求,在船上安装红十字等标志。1942年10月1日清晨,它行至中国舟山以东海域时,被美军“鲈鱼”号潜艇发射的鱼雷击中船尾,失去动力。
“里斯本丸”遇袭后,驻上海的日本海军第13炮舰队指挥10多艘日军舰艇陆续赶到现场,但是只救出了日本军人和乘客,用木板和防水布堵住了舱门,又捆上了绳索,而对舱内战俘的呼救置之不理。日军也试图拖曳失去动力的“里斯本丸”号航行,但是终告失败。到2日上午,“里斯本丸”号已开始下沉,而原本船上的日本乘客已经全部转移完毕。
唐洪森说,根据目前已知史料,日本海军第13炮舰队司令矢野美年大佐是最大的罪魁祸首。10月2日8时20分,他曾向“里斯本丸”号发令,要求所有人准备弃船,而过了25分钟,他又修改了命令,要求卫兵和船员弃船,而不撤出战俘。
在唐洪森和沈健发现的一张照片里,日军就站在边上的“丰国丸”号上,看着严重倾斜的“里斯本丸”缓缓下沉。而当战俘撞破舱门,冲上甲板求生时,日军卫兵又悍然开枪射杀。从中雷到下沉,有一天多的时间,日军对战俘始终见死不救。
“云集周围的日军舰船十余艘,完全具备抢救全体乘员的能力,却只顾着营救自己人,眼睁睁瞅着满载1800多名战俘的‘里斯本丸’号渐渐下沉。”唐洪森说,“唯一的解释,便是日军蓄意谋杀,毕竟事发地点为茫茫大海,更无外人知晓,正好嫁祸于美军,并且显得日军已经拖船尽力了。”
中国渔民的英勇营救导致日军借刀杀人的计划落空,日军也被迫开始打捞战俘,随后又上岛抓走了绝大多数的获救战俘,将他们一并运往上海。但是史料显示,从海难中脱险的战俘后来仍然遭遇凄惨。
有90多人没到上海就死在船上,而在日本投降时,在香港登上“里斯本丸”的战俘只剩下763名还活着。他们在日本期间,还被押往神户、大阪,甚至更远的北海道煤矿做苦工。而在海难中,船上只死了3个日本军人。
“里斯本丸”事件中,日军的所作所为严重侵犯人权,无视国际公法,在战后,当事人自然要受到应有的审判。1946年8月至1947年2月,香港军事法庭对两名当事人进行了审判,翻译官新森源一郎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船长经田茂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唐洪森说,这次审判也留下了不少遗憾。最大的遗憾是放过了元凶矢野美年,他活到1963年10月8日才病死。另一个要犯是“里斯本丸”上的警卫队长和田秀男,已经死在战场上,逃脱了清算。当时负责指挥船上所有人员的军官杉山,则下落不明。“‘里斯本丸’沉船事件完全是日本军国主义者一手导演的人祸,我们一定要牢记历史,警示后人,不能让作案凶手逃脱历史罪责。”(记者 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