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广告涉嫌侮辱英烈(资料图)
据北京市网信办官方微信号“网信北京”消息,6日下午,北京市网信办、市工商局针对抖音在搜狗搜索引擎投放的广告中出现侮辱英烈内容问题,依法联合约谈查处抖音、搜狗,责令网站立即清除相关违法违规内容并进行严肃整改。
抖音广告涉嫌侮辱英烈 今日头条致歉
昨日有网友爆料称,今日头条旗下的抖音短视频平台在某搜索引擎投放的广告中出现了涉嫌侮辱英烈邱少云的内容。随着事件发酵,今日头条发布致歉声明,表示“该广告系投放关键词竞价时出现的严重失误,我们向公众和英烈遗属诚挚致歉,目前相关投放已全部暂停,对相关人员作停职处理。”
今日头条发布致歉信(资料图)
主管部门约谈当事方
“网信北京”微信公众号昨日发布消息称,6月6日下午,北京市网信办、市工商局针对抖音在搜狗搜索引擎投放的广告中出现侮辱英烈内容问题,依法联合约谈查处抖音、搜狗,责令网站立即清除相关违法违规内容并进行严肃整改。
经查,抖音对其制作的广告内容未尽到依法审核职责,搜狗搜索对其发布的广告未尽到依法审核义务,导致侮辱英雄烈士违法信息在网上传播,造成不良影响。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12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和第47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规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2条“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的规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9条中明确的广告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目前,市网信办、市工商局已经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抖音、搜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媒体评论
人民日报法人微博昨日也针对此事发表评论《不是一道歉就风轻云淡》:犯这种错,抖音让人发抖。犯了改改了再犯,这样的道歉显得廉价,更让人怀疑道歉不过是金蝉脱壳的道具。审核不认真就是给自己挖坑,侮辱英烈已违法。“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绷紧安全弦,始终坚定正确的价值取向,才不会出现致命的方向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