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网络直播“传黄”者获刑10年以上
2018年06月27日 09:00:50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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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宣判了全国首起网络直播平台“传黄”刑事案件——广东LOLO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何某岳、陈某先有期徒刑各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判处沈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刘某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李某波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判处王某扬、魏某生有期徒刑各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钟某琪、陈某琪、蔡某煌、郑某洪有期徒刑各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2万元不等;李某豪免予刑事处罚。

  经查,2016年10月,陈某先分别与何某岳、刘某斌合谋以经营直播平台的方式牟利,约定由刘某斌负责成立直播公司的相关手续并参与分成。刘某斌伙同李某波注册成立米尼特公司,并由李某波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且承诺参与直播平台的营利分成。直播平台注册登记于米尼特公司名下,命名为“LOLO直播”。此后,何某岳、陈某先伙同沈某合谋运营直播平台,王某扬、魏某生等人组成直播的运营团队,由王某扬联系主播中介,组织多名主播到LOLO平台进行大尺度直播并从中牟利。

  2016年12月1日,LOLO直播平台经测试后上线,用户以注册会员制的方式免费进行直播或收看直播视频,平台通过观众支付给主播的打赏费用参与分成获利。LOLO直播平台上线期间,何某岳、陈某先、沈某、王某扬等人明知该平台上有大量淫秽主播进行淫秽表演并广泛传播,仍以隐藏主播房间、选择性封号等方式放任淫秽视频的传播,导致大量淫秽视频以直播的形式广泛传播。经鉴定,LOLO直播平台在服务器中储存的直播视频有4246个属于淫秽物品。经统计,LOLO直播平台上线期间的注册会员共285.2万人,合计所得约人民币130.7万元。(记者赖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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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泽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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