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在新西兰两处清真寺的惨烈枪击案震动了世界,这个恐怖袭击案的手段恶劣之处,不仅在于凶手杀人如草芥,还在于他故意用头戴摄像机把血腥场面直播出去。联想到两年前的美国拉斯维加斯枪击案,凶手同样也是边作案边直播,唯恐天下不知其恶。
这种违背人伦的现象在西方社会重复发生,笔者认为不是偶然。过去有人认为审丑是审美的对立统一体,现在人们无论如何不能同意凶手恶意展示的恶行,有什么可以解释得通的传播意义。
不幸的是,直播新西兰凶手恶行的视频在西方网络上居然获得风一般快的传播,担负传播责任的媒体平台,不得不辩解说哪怕删除了几百万个这种丧失基本伦理的视频,但还是阻挡不住病毒一样的复制再复制,传播再传播,以致新西兰自称为“最黑暗的一天”,在网络上黑掉了绝不止一天的人性。
新西兰和美国发生的冰冷事实,使人再也无须争辩,作为自在之物的受众中是不是存在着逐腐的倾向。鲁迅当年抨击过的“人血馒头”争抢现象、讽刺过的视腐疮“艳若桃花”的趣味,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仍然沉淀和显现在社会中,特别是隐藏在隐秘的网络空间里。人们不能对网络的道德存在估计过高,更不可把网络当作一个所谓“天然自净”之地。
新西兰这次枪击案发生之后,舆论对媒体的指责声之强烈也是胜过以往的。删除,这种似乎是干预新闻自由的要求,在血腥的事实面前变得很必要,西方朝野都有批评和责备媒体删除不及时的呼声。沉寂已久的马克斯·韦伯的“责任伦理”概念,在惨案冲击到人的心理底线的时候,凸显出它的价值存在。在互联网管理方面,任何天真都会导致无知,由无知而形成管理的漏失,它造成的巨大损失总是由社会付出成本,由平民百姓买单。
网络需要内化的社会规范予以定义,也需要有外化的制度法规实施调控。框架总是存在的,不予承认那是乌托邦式的幻想。
在下一代互联网真正到来之际,对于未来已来人们还缺少心理准备。新西兰案件的警示作用在于,传播技术在用于作恶方面的能量同样惊人。如何在5G技术条件下为制约恶行而作出决断性选择?如何在恶意传播行为的初始阶段就进行有效干预?如何真正地不让网络清朗空间受到恶意侵害?这些都迫切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也需要国与国之间的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