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行长严宝玉:
加速完成立法程序
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出台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行长严宝玉关注的是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话题。
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于1995年,修订于2003年。“面对金融业态数字化、机构职能调整、宏观审慎管理深化等新情况,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金融稳定、金融市场等领域还存在法定职责不健全、法律手段不充足、履职保障不坚实等问题。”严宝玉表示。
“当前,中国人民银行法已进入修订程序,修订草案充分吸纳了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机构改革核心要求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相关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严宝玉表示。
严宝玉认为,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部署,中国人民银行深入贯彻落实相关工作任务,机构改革工作在宏观审慎管理、金融科技监管、分支机构职能优化和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建议以“立法先行”为导向,加快完成立法程序,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出台,并重点关注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体现党中央对央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明确建立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法律框架;三是明确宏观信贷管理职责相关规定;四是健全完善金融市场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管理规定;五是完善与中央银行履职相适应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六是修订完善央行监管职责和相关措施。
严宝玉建议,在中国人民银行法总则中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体现中央银行履职的政治性、人民性,切实把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
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是中央银行实施宏观管理的两个重要支柱。针对建立健全双支柱法律框架,严宝玉建议:加快新法修订出台,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更好实现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目标;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实施宏观审慎管理政策,评估和识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并对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箱进行规定,充实维护金融稳定职能,支撑中央银行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双目标”。
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经中央批准增设了信贷市场司,统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职能更加突出。围绕宏观信贷管理,严宝玉建议,加快新法修订出台,明确中央银行实施宏观信贷管理的职责,优化资金供给结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的支持力度,精准滴灌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质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针对健全完善金融市场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管理,严宝玉建议,加快新法修订出台,健全中国人民银行对相关金融市场及衍生品管理的规定,明确对金融资产登记托管系统、清算结算系统、交易设施、交易报告库、重要支付系统、基础征信系统六类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监管职责。
“中央银行需要保持与履职相适应的财务实力。”严宝玉建议,完善与中央银行履职相适应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她提到,加快新法修订出台,落实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央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健全中央银行内部治理,完善总准备金、专项准备金、损失核销和资本补充机制,充实中央银行国家资本,使央行资产负债表更加强健可持续。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拓展。严宝玉表示,《征信业管理条例》《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出台,赋予了中国人民银行新的管理职责;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等也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
严宝玉建议,修订完善央行监管职责和相关措施,进一步明确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对执行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金融市场管理、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管理、金融综合统计、支付和清算管理、征信业管理等方面规定的行为的检查职能和权限。(记者 张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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