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央行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意见稿显示,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1000元,年累计不超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超5000元,月累计不超1万元。
3月14日,央行要求暂停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等支付业务和产品。
3月17日,央行条法司在京召集腾讯、阿里、百度、宜信等公司举行会议,讨论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3月18日,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撰文指出,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银行存款应受存款准备金管理。
3月19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召集互联网公司、专家组织座谈。
3月24日,央行正式对外摆明态度——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方向、政策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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