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这样的新生事物出现后,关注的青少年越来越多,引起了广泛关注及家长的担忧。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网络直播的监管条例,也显现出政府对网络直播的监管力度和决心。
我担忧强有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无法落实。同时,实施意见中很多条例又回到要求提供网络直播的平台自己去进行监管,这些平台以网络直播作为主要盈利来源,让他们自己管自己恐怕不太现实。
因此,我提出几个意见:一是监管应从注册审核开始严格把关;二是必须有清退机制,要定出操作性很强的条例,违反了条例、不进行整改或者改后问题依然存在的要清退、除名。当然,实施条例中也应有“黑名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