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民法总则所确立的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它自始至终都坚持着一项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抽象地来说就是——只有出于对公共利益进行确认、保障和维护的需要,才能够动用国家公权力,去干涉私人生活、介入市场交易、剥夺和限制私人合法财产。这一点对每个国民来讲都是至关重要的,它在某种意义上也划定了国家公权力可以动用的条件。
相对于现行民事法律的规定,民法总则在某些具体的法律规则上,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和发展,这些变动都会在我们的生活、工作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产生更为具体和直接的影响。这种影响一定是综合的、体系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