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3月18日 - 地点:
人民大会堂
- 内容: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8日上午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体会议的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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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进行宪法宣誓
2018-03-18 -
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集体进行宪法宣誓
2018-03-18 -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进行宪法宣誓
2018-03-18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进行宪法宣誓
2018-03-18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进行宪法宣誓
2018-03-18 -
宪法宣誓誓词
201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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